在路上读后感 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特定的历史人物,这是没错的, 在这令人窒息的五十年代战后美国,一个叫克鲁雅克的年轻人和他的朋友,一种不顾礼仪的狂荡的生动的热情破土而出,《在路上》就这样进入我的视线并且刮起一整狂潮·· 这样的小说,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行为,注定要让我又爱又恨,这极度的纠结在一起的矛盾迅速在我阅读的过程中白热化,内心的冲击和我所接受的文化,精神与理智,都是那样的不平静······ 我常想现实太过于骨感以至于扎疼了我们这群脆弱的孩子,如果抛去了虚伪现实丢开了教条信仰,以全然原始的自然地状态生存下来的我会是怎样,这样想的结果是:我会死!是的,在这些教条让我束缚与压抑的时候,它也让我安宁和舒适,对于现实我的爱还是远大于恨。毕竟我们是在和平年代里健康成长起来的孩子,反叛?恨得力量不够!悲伤也不足够冲破重围,也许,我们只是抱怨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去反叛···· 可是有这样的一个孩子,从小生长在贫民区里,在一群被遗弃者和酒鬼父亲之间长大成人,我们就不能期盼他会健康的爱这个社会,没有教条的束缚,因为他根本就没学过。不受管制,因为没人管制过。他—迪恩·莫里亚蒂,是原始的野性的天然的本性的长大做事,所以才有了我那么多的爱与恨。之前我所设想的抛开一切的生活方式大概也就是和他的生活方式相差不远吧,可是这又让我深深地恐惧,这近乎是一种癫狂的,蛮力的无头脑的没目的的行为,这简直就是巫师,而不是人生······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深深地佩服他的自我探索无穷的精力,那种完全不做作的自我状态,干一切想干的事并且无所畏惧。他可以光着身子去给萨尔开门,这种动物性的行为也体现在他对待性行为上,作为女人的本身的女人,迪恩毫无兴趣,他的生殖器冲动和原始需要使他不断的从肉体上实现生命喜悦的最初状态,对一切感情无动于衷, 他不断地行走,不断地进行着通往纯粹抽象的无意义的行动的旅魂。他也是毫不掩饰的自私的,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一门心思在寻找刺激与自我,随时准备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转移的需要而牺牲掉家庭、朋友。淡然在道德上他不只这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他还经常都东西并且毫无罪恶感,理所当然的认为一切产权都是无效的,因为整个的经济系统皆构筑于剥削之上。可是这个理论未免太过牵强,已被剥削的平民经了你的偷盗不又是更深一层的悲哀? 当然,我已然不期待他会是善良的人,他可以毒打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自残到折断自己的大拇指,这些事让他做来到也骨肉分明,他感觉上就是做这种事的人,所以也没什么好指责,不羁还要理性那就不够彻底,疯狂他就是要玩到底··· 迪恩的原型来自克鲁雅克的有点暧昧,可以说是精神上的“恋人”的尼尔·卡萨迪,这个人,克鲁雅克一点也没写夸张,曾有一次,荷姆斯和克鲁雅克坐在车上,由卡萨迪开车,开着开着,卡萨迪突然加速超横穿马路的一个行人撞去,再来个急刹车恰好停住,这种恶作剧就是卡萨迪的生活方式,生活在朝不保夕的边缘上,在追逐危险地行动中增强自己的勇气,毫不考虑后果。也正是这种冲动让克鲁雅克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也才有了这如此震撼人心的《在路上》,所以得感谢有这么一个卡萨迪让我见识到人生在世还真的有如此疯狂不羁的人···· 看着这些人,萨尔也好,卡罗也好,克鲁雅克或者金斯堡也好,这些人都不是故意的,都不是故意反叛的,我固执的认为就像中国古代的梁山好汉一样,都是被迫无奈被逼上梁山反叛的。一趟接一趟的疯狂的旅行,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偷盗、乱性、吸毒行为的周而复始,因为有文学的奠基,因为有文学的名义,这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他们的追逐从很深的角度来说也真的就是一场自我寻找的旅魂。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这些看似天之骄子,在愤青的同时却总是底气不足,追求?真是很骨感的词,我们都不及这些荒唐的人的荒唐的行为,毕竟我们连勇气都没有。 到了此刻,我所深深地眷恋的是他们身上的孩子气的实用不完的精力,那种不怕一切的生命力,我们这些口头上总说无奈的孩子又有什么好喊无奈的呢?真要无奈了,就去反抗,当然到现在我还是不支持他们的生活方式,我所佩服的是一种精神而已,那些方式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生活里,即使非需要借助那些我们才能真的洒脱,我宁愿就此无奈。所以,我爱他们却也怕他们,这些人,任何一人出现在我生命里,恐怕也是我所承受不起的,我们需要学的也就是那种执着,洒脱,诚实的精神而已,其他的,最好不带来···· 他们的出现是因为特定的历史环境,永远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他们了。就像我曾经很喜欢的阮籍,这样的潇洒的人,在此时却和他们重合在一起,一样都是文学上的天才,一样都洒脱不羁,阮籍酗酒,他们吸毒,都是刺激灵魂的依托,虽然于身体和精神上都不好,但是他们还是成功了,这群“疯子”似地人但愿能在我身上起到疯子效应,我所挚爱的文学,所迷恋的音乐,我期待能向他们一样有那种精神去全力追寻··· 在路上读后感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在路上读后感 一位很喜欢看书的老同学以前就经常说《在路上》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开学的时候我就买了这一本书。接下来就用了这四周的时间把这本书大致地看了第一遍,觉得此时来评论它有点为时尚早,但还是忍不住抒发一下自己的一些感受。 《在路上》是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以自己曾经的经历为基础而创作的,正如中文译本作者王永年所说,杰克·凯鲁亚克通过这次的创作把自己当成一个局外人要在美国寻找一个位置的故事而找到自己的声音和真正的主题。书里的五部分故事大多都是根据杰克和他的朋友们的遭遇写成,此中又不时地糅合自传和虚构小说的因素,但他所描述的事迹都倾注了自身最真的情感,让我们看到了垮掉的一代的真实情感。看书的同时我仿佛跟着四五十年代美国这群年轻的疯子在路上狂飙一样,一想到老莫里亚蒂就想发笑,完全不深沉。全书我最喜欢的地方是老莫里亚蒂和萨尔在大厅里离开,萨尔把钱包掉到了沙发上,他回过头,亲眼看到迪安捡起他的钱包揣到怀里,当他意识到那是他们自己的钱包时,老莫里亚蒂的表情失望至极。也是这样的感受会让人认为我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走进那个作者所要表达的世界里;也许我该特别深沉的讨论《在路上》的文化意味,以及垮掉的一代是怎么垮掉的为何垮掉如何拯救这样的问题,但由于我自身怕我所知的局限地讨论会破坏了这部经典的意味。 也许是因为我本来就从心底里喜欢书里描写的这种流浪的生活,或者说一直“在路上”的状态,所以至少它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思。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对那种能够随遇而安的生活方式无限向往,流浪对我而言一直像是一种心的向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一直都认为流浪的态度才是对人生的真正自信---从来不害怕失去,也不在乎得到。大部分的我们特别是周遭压力很环绕的情况下或许曾经在某个时刻有过放下一切去流浪的遥远梦想,因为人生唯一的精彩全都在于流浪的路上,而不是被世俗所羁绊。流浪虽然没有安全感,没有稳定的生活,漂泊无依,但是似乎却总是充满着意想不到的际遇。流浪也并不一定能让自己的人生变的多伟大,只是让自己变的更加清醒。就像书中主人公萨尔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上路也不过就是因为他需要在旅途中通过结识那些千姿百态的面孔才能帮助他更清楚的认知这个混乱的世界。读万卷书也总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又比不上阅人无数。而且流浪的目的其实又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回归,在没有抵达理想的圣地之前我依然只能在放任自流和不甘堕落的十字路口间继续徘徊。 我还会再读这本书很多次,因为我要让我的心先去流浪。又或许,我会再买一个英文原著来真正体会杰克·凯鲁亚克最原始的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