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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兵王 步千帆 小说好看吗?小说超级兵王简介

2018-7-29 15:49| 发布者: mghouai| 查看: 2483| 评论: 0

摘要: 超级兵王 步千帆 小说好看吗?小说超级兵王简介《超级兵王》是由作者步千帆发表的小说作品,步千帆,本名叶方,连载中。叶谦是小说中的男主角,雇佣兵世界的王者——狼牙的首领,代号狼王。也是全球企业前二十强的昊 ...

超级兵王 步千帆 小说好看吗?小说超级兵王简介

超级兵王 步千帆 小说好看吗?小说超级兵王简介

《超级兵王》是由作者步千帆发表的小说作品,步千帆,本名叶方,连载中。叶谦是小说中的男主角,雇佣兵世界的王者——狼牙的首领,代号狼王。也是全球企业前二十强的昊天企业的幕后老板。从小被带离叶家,受尽苦难,被一拾荒老人收养,称老人为“老爹”,初中时因帮助三弟李浩出头得罪一黑社会大哥,被迫出走,后被狼牙创始人田丰及丸山美月带进狼牙,开始雇佣兵生活。他是雇佣兵世界的王者,他是令各国元首头疼的兵王!为朋友,他甘愿两肋插刀;为亲人,不惜血溅五步!是龙,终要翱翔于九天之上,携风云之势,一路高歌猛进,混的风生水起。各种美女也都纷纷而至,护士、警花、御姐等等一段又一段的迤逦的邂逅。

小说超级兵王内容简介

这个世界必将因为我而颤抖!

一个从中国最著名的秦城监狱里走出来的男人,于嬉笑怒骂中一路高歌猛进,挟腥风血雨横扫一切。黑白两道的权势,富可敌国的财富,倾国倾城的美人……亚洲,欧洲,北美……当整个世界都臣服在他脚下的时候,当权势,财富,美人,这一切蜂拥而至……所有人都发现,这条来自中国的真龙!真正地实现了他的诺言!

小说超级兵王作者简介

步千帆,本名叶方,17K小说网签约作者,知名网络作家。1984年12月生于安徽,2005年毕业于安徽经济管理学院财会专业,曾在上海、东莞多家工厂担任过仓库主管、PMC一职。2010年开始混迹网文界,在工作之余利用闲暇时间曾经上传过几本小说,可是成绩都不是很理想;2011年,正式转战17K小说网,人生开始发生转变,小说的成绩开始蒸蒸日上。

小说超级兵王主要人物

叶谦:男主角,为雇佣兵世界的王者——狼牙的首领,代号狼王。全球企业前二十强“昊天企业“的幕后老板,华夏八大世家之一叶家的人。从小被带离叶家,受尽苦难,被一拾荒老人收养,初中时因帮助三弟李浩出头得罪黑社会大哥,被迫出走,后被狼牙创始人田丰及丸山美月带进狼牙,开始雇佣兵生活。结识了一生最重要的兄弟——鬼狼白天槐。白天槐叛出狼牙后,叶谦回到华夏。将狼牙和昊天集团的势力发展到了华夏。在回华夏之前只会格斗搏杀术,武器为血浪,到华夏后,逐渐接触到古武术,机缘巧合之下,开始修炼古武术。因为其父在他体内封印了嫁衣神功的气劲,修炼起来事半功倍,在东北灵龙寺神秘老僧的气劲帮助下,逐渐控制了嫁衣神功邪恶的气劲,功力大增。

韩雪:叶谦四妹,父母遭车祸双亡,在叶谦归来的两年前被“老爹”收养,在学校里品学兼优。性格文静温柔,脾气倔强,暗恋叶谦,曾向叶谦表白。但叶谦仅将其当为妹妹,并没有接受。

李浩:叶谦三弟,小时候被“老爹”收养,与叶谦感情深厚。现任SH市警察局局长。

王雨:SH市原市委副书记、现市委书记王平之女,警察,性格冒失而有些急躁,长相娇美,叶谦归来不久便与叶谦杠上多次。后认识鬼狼白天槐,和其成为情侣。后证实只是和鬼狼演戏,目的是想知道自身对叶谦心中的地位

老爹:原名杨建国,是一个捡破烂生活的穷苦老人,非常善良,前后共收养叶谦等四人,深受叶谦尊敬。代号修罗,付十三的手下,天网高手。

林柔柔:叶谦正牌女友,在医院当护士时与叶谦相识,后来在叶谦与欧阳天明的冲突中暗生情愫,不久便于叶谦确定关系,其家族为当地最大的家族之一,后台颇为强大。

秦月:男主角后宫之一,在叶谦答应赵天豪的请求前往大学保护赵雅时相识,是大学老师,其父为洪门门主秦天,后来秦天将洪门交予叶谦,而秦月也去边远地区支教。

赵雅:男主角后宫之一,其真实父亲是陈浮生,继父为天涯集团董事长赵天豪,前期比较刁蛮任性,后来得知亲生父亲为陈浮生后变得成熟,前往国外后,在机缘巧合下成为了古武修炼者,结果成为了全球企业前二十强的摩尔集团亚洲代理,帮了叶谦的忙。

小说超级兵王精彩摘录

  第005章 打探

  别看韩雪一副文静温柔的模样,可是脾气却是和叶谦一样的倔,认定的事情还真的很难改变。拗不过她,叶谦只好答应先回去,让她照顾老爹。再说,老爹的伤势已经没什么大碍,自己也可以放心了,现在重要的是给老爹讨个公道,把那个殴打老爹的暴发户给找出来,还老爹一个公道。

  虽然还有很多话想跟老爹说,但是也不急在一时,反正这次回国叶谦是准备长住了,来日方长嘛。

  跟老爹道了声别之后,叶谦离开了医院。

  离开家乡已经有八年之久了,以前认识的人也都不知去向,想找一个仅仅见过两次面的暴发户,确实是有点困难。不过,叶谦也已经不是当初血气方刚,冲动的毛头小子了,八年的雇佣兵生涯,他学会了很多。

  回家洗了个澡,叶谦凭着脑海的记忆拿笔简单的勾勒出那个暴发户的肖像,端详了片刻绝对没有什么遗漏之后,这才满意的揣进怀里。

  要说打听消息,最好的莫过于警察或者那些小混混了。警察那边叶谦自然不会去,而且去了也打听不了消息,那只有去找道上的那些小混混了。只要给点钱,让他们打听一个人的下落,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叶谦换了一身简单的休闲装,出门招了一辆的士朝附近的酒吧驶去。酒吧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也是那些小混混最喜欢的场所,这里充满了各色各样的人,相信找个人打听消息不是难事。

  没多久,车子在一家“迷醉”的酒吧门口停了下来。叶谦简单的看了一眼,规模不是很大,但是生意却非常的好,里面几乎都是满座,震耳欲聋的音乐不停的哄闹着,男男女女疯狂的扭动着自己的身躯。

  叶谦到吧台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啤酒。眼光随意的扫了一眼,只见酒吧里到处都是染着五颜六色头发,身上纹着各式图案的年轻小子,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少年的时候。那时候自己也是一样,整日的混迹在酒吧这样的场所,虽然不像他们染发整个纹身啥的,却也是每天喝酒打架。为这事,也不知道让老爹操了多少的心,叶谦也一直觉得自己挺对不起老爹的。想想以前,还真是年少轻狂啊。

小说超级兵王作品评价

    by:阿福—福少

    点评:超级兵王一书,文字通俗易懂,情节节奏快,故事一环扣一环,高潮接连不断,不断地满足着读者阅读爽感。前期故事比较贴近现实社会背影,人物刻画的不错,不论是中下阶层的“劳苦人民”,还是高富帅千金女,都写出了与其身份相符的味道,同时打斗场面热血刺激,画面感不错!

    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后期篇幅有些拖,文字有些啰嗦——当然,这点能够理解接受,一部700多万字的作品,能够做到现在这个程度已经很是难能可贵了!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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