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绘本故事就是一个用读书改变命运,成就伟大事业的人,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爱看书的男孩》。
作者简介 《爱看书的男孩》由2012年5月由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作者是(美)凯·温特斯和(美)南希·卡彭特,译者是林良。
内容简介 故事从美国肯塔基州的冰天雪地之中开始,一个名叫林肯的小男孩诞生在小木屋里。七岁时他们全家搬到印第安纳州垦荒,白手起家。生命中第一桩悲剧,在林肯九岁时到来。母亲去世了。幸好继母善良慈爱,并让孩子们回到学校读书,从那之后林肯再也没与书本分离过,无论做水手、店员、乡村邮递员、土地测量员还是伐木工,他仍然一直在读书。后来,他做了律师、议员,直到最后走进白宫,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民爱戴的总统之一。 1809年,在美国肯塔基州的荒野中,有一个男婴出生了。 母亲叫他亚伯拉罕,林肯是他的姓。 玉米叶子铺成他的小床,熊皮是他的被子。 他住的小屋,是森林里砍下来的圆木建造的。
林肯在那间小木屋里,学会说第一句话。在屋里坚硬的泥土地上,学会走第一步路。柴火用来赶走寒冷,也用来烤玉米面包。 兽皮做合页的门,开开关关。 还有一个小窗户能看到外面的世界。
林肯两岁的时候,父母收拾简单的家当,带着他和姐姐莎拉搬到小丘溪。 坎伯兰小路离他们新盖的木屋不远,林肯看着小贩、拾荒者、政界人物、商人和奴隶从那里经过。 林肯慢慢长大了,他跟这些过客说话——听他们说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他知道这些人的世界比他的大得多。 他的思想活跃了,他的疑问增多了,他的梦想也渐渐清晰了。
在学校里,他学习数字,从1到10。 他学习些字母,从A到Z。 他把字母写下来,在学校写,在家里写,反复不断的写。 在土地上写,在雪地里写,在树桩上写。 字母很神奇,能够拼成单词,他学的很开心。
他的父母亲都没上过学。每当一天工作结束之后,全家人就紧紧围坐在壁炉边,母亲会把记得的圣经故事说给大家听;父亲会自己编故事,逗得全家哈哈大笑。
林肯七岁那年,他们又搬了一次家。 全家人在12月的一个早晨出发。 家里七零八碎的家当,都堆放在两匹高头大马的背上。 他们有时候骑马,有时候走路,经过了上百英里,才到了印第安纳州。 他们撑着简陋的木筏,渡过俄亥俄河。 林肯帮他父亲在浓密的树林和缠绕的藤蔓中砍出了一条小路,最后抵达他们申请的那块土地。
在“小鸽溪”这个地方没有现成的木屋。 他们只能住进一座用树枝和圆木搭建的还没完工的棚子里。 棚子有一天没有遮蔽,空荡荡的面向荒野。 一家人堆起木柴,熊熊的火光使林中走动的野兽不敢靠近。 黑熊的咆哮、野狼的哀号和豹的尖叫,吓得林肯直发抖。黑夜令人害怕。
当地的拓荒者过来帮忙,一家人才有了一个住处。 林肯和莎拉总算有了自己的阁楼。 他很喜欢爬上阁楼去睡。 但是,风雪会从墙缝吹进木屋,外面的寒气向屋子里钻,四壁冰凉。
林肯8岁的时候,已经能帮父亲清理农地。 他学会了挥动斧头砍树,但是他更爱回到学校去读书。
林肯9岁时,家里发生变故。 母亲因为喝到病牛的奶过世了。 林肯削了木钉,钉好母亲的松木棺材 。 他的忧伤深不见底,从此不敢提起母亲的名字。
一年好不容易过去了,父亲再婚,继母是一个带着3个孩子的寡妇。 她心胸开阔,待林肯和莎拉就像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 继母带来一些书。 等林肯做完家务事,就让他看书。 他们的小木屋又变得像一个家了。
继母让孩子们回到学校读书。 林肯穿着短短的鹿皮衣,带着一顶狸皮帽。 他用兀鹰羽毛做成的笔写字,写下了: “亚伯拉罕·林肯,用笔写出来,他将出人头地,上天自有安排 。” 他在木板上演算加减法,但是他最爱的的还是读书,跟人比赛拼字,还有编写故事,评论对错。
学校停课的日子,林肯去农家打工,赚一些零用钱帮父亲养家。 林肯劈木头、挖井、砍树,但是他做工的时候,一直渴望读书。 他逢人就说 :“我想知道的事情,样样都在书中。” 有一次,屋顶漏雨,溅湿了一本他向朋友借来的书。 他接连三天,不顾烈日当空,到朋友的田里帮忙摘玉米,当做赔偿。
林肯犁田的时候,口袋里总放着一本书,每次犁完一行,他就把书掏出来读。这时,拉犁的马就会站在一边,等他看完书。 邻居们都摇头,说他太懒了 。 他们并不了解这个 爱看书的男孩。 林肯知道自己要走出去,离开这一片荒野。 劈木头和犁田,并不是他的愿望 。
19岁那年,林肯划着一艘平底船,沿着大河、顺流而下,经过许多不同的地区,看到各种不同的人。 他看到黑皮肤的男人、女人和小孩,都被铁链锁住。 这些人头顶的上方,高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拍卖台”。 一个人也可以像 斧头和犁具一样,被拿来买卖吗? 林肯认为买卖人口是不对的。
林肯在伊利诺伊州的新塞勒姆住下来。 这是一个上百人居住的镇子。 他受雇照管一间杂货店。 当地人常常提起的一件事,是他有一次卖东西时多收了6分钱,于是,这位“诚实的林肯”走了好几英里的路,把钱还给人家。
即使在这个小地方,林肯被推举出来参加比赛,比的还是力气,而不是脑力。 那间杂货店的店主鼓动一个角力比赛,对手是个粗暴野蛮的帮派头目杰克·阿姆斯特龙 。 林肯不愿意参加,却躲不掉。 有人说,是林肯把那个杰克压倒在地上,也有人发誓说,是杰克耍诈,才把林肯打败。 不过,杰克见识到林肯的气力以后,他们握手言和,并且成了好朋友。
林肯不靠老师,自己看书,研究法律。不久,他成为律师。 他还注意到,文字能改变大众对事情的看法。 当政界点名找他的时候,他用文字伸张正义。 朋友都说他可以参加竞选。 最初,他竞选国会议员;然后,竞选参议员;最后,他竞选全国最高的职位。
亚伯拉罕·林肯, 出生在小木屋, 拾荒者的孩子, 用心读书, 当选美国第16任总统。 来自荒野, 进入白宫。 他深知文字的力量, 而且运用的很得当。 林肯总统虽然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少年林肯没有屈服于艰苦的生活,他心怀理想,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始终坚持读书学习,最终用知识改变命运,成为美国历史上非常伟大的一位总统。小朋友们也要向他学习哦。林肯身上热爱阅读,坚持不懈的这些闪光点是同学们值得学习的优秀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