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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芳华讲的是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好书推荐    时间: 2018-1-7 15:47
标题: 芳华讲的是什么?
芳华讲的是什么?

李映宏

已经很少阅读小说了,虽然我也曾经写过、发表过小说。很少阅读小说,是因为小说基本是虚构的,况且近年来优秀的小说并不多见。因为让我充满期待的冯小刚的电影《芳华》被临时下架的原因,我找来了今年的《小说月报》第六期(总第450期),认真看了一遍严歌苓的中篇小说《你触碰了我》;而冯导的电影正是根据这部中篇小说改编的。严歌苓算是当代较优秀的作家之一,她是位非常善于讲故事的作家,有时甚至把故事讲得有些不太合情理,比如她的《小姨多鹤》,我就不怎么喜欢。但是,她的新作《你触碰了我》却是打动了我,因为她的故事讲得合情合理,也娓娓道来,读后不禁令人不胜唏嘘:怎么那么多人的人生会是如此的悲凉——即使如小说的男主角刘峰,一位参加过自卫反击战并被战争夺去了右胳膊的战斗英雄,他和他的战友们的人生,居然也悲凉得不禁令人落泪?

小说10多万字,很长,我就粗线条地来讲讲刘峰及其部分战友们的人生吧。

芳华讲的是什么?一

刘峰是小说的主角,山东人,出生农村。1970年前后吧,因为会演梆子戏,刘峰被成都军区的文工团招聘为演员,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战士。刘峰的特点就是没特点,他的长相太普通。即使你跟他很熟了,但是转过脸来你就会忘记了他长什么样。或许就是因为太过普通,或许是刘峰为了刷存在感,就默默地(也可以理解为拼命地)帮助别人:比如,他天天帮助部队驻地的一位残疾人挑水,而那位残疾人却是以卖开水为生,刘峰对他的帮助,简直是他的衣食父母。比如,他会默默地帮助身边的每一位战友做任何别人需要他做的事:缝扣子、洗衣服、找掉到棉絮里的针……(这让我想起了我大学班上的生活委员,他就是这么一位乐于助人的好人)。就是因为他的默默奉献,刘峰被评为了全军“学雷锋标兵”,并且因此经常有机会到北京去参加表彰大会;而他即使到了北京,也不会忘记帮助来自北京的四位战友捎带她们家里带给她们的东西。刘峰因此成为了文工团战友们,尤其是女战友们心中由衷崇拜的偶像,而他的战友们都将刘峰脸谱化了、精神化了,认为刘峰就应该是那个年代里“高、大、上”的典型,这样的人是不应该有七情六欲的,哪怕是爱自己的战友,都不应该发生在刘峰的身上。

而作为一个正值青春的二十岁左右的刘峰,他却是有自己的感情的;也就是说,他也会爱上他身边的那些美丽而又充满了青春活力的女文工团战友。而他悄悄爱上的,是他的战友林丁丁。

刘峰虽然不容易让人记住他的脸,但他却不只是一名仅仅只会干苦力(比如挑挑水这样简单劳动的苦力)的人,他除了是名军人、是名演员之外,他还是位匠人。比如,他还会电工、制作沙发——那个年代尊贵人家才配有的家具。刘峰简直就是个动手能力极强的天才。当他们文工团的炊事班副班长要结婚、而副班长的未婚妻必须要有一对沙发才肯嫁给他时,刘峰就真的为自己的战友、炊事班副班长制作了一对沙发。

到了这个时候,刘峰暗恋了多年的林丁丁终于在刘峰的暗中帮助下,入了党;刘峰认为,林丁丁的个人大事(入党)解决了,他应该将自己对她的爱慕之情表达出来的。于是,刘峰来到林丁丁的宿舍,邀请她去仓库里看他为炊事班副班长做的沙发。林丁丁跟他去了。在仓库那个封闭的空间里,苦恋了林丁丁多年的刘峰,表达了他对她的爱情,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住了林丁丁,还将自己的手伸进了林丁丁的后背。如果换了另外一个男战友,林丁丁即使不接受对方的爱情,但她也不至于大声呼喊“救命”的;但因为是“全军学雷锋标兵”的刘峰向她表白并拥抱和触摸了她,她就无法接受了。因为“林丁丁”们都认为,刘峰是不应该有爱情的。就是因为林丁丁的这么一喊,惊动了旁人,而几乎所有的旁人也都跟林丁丁一个想法:刘峰是不应该有爱情的。所有受过刘峰帮助的人,都认为刘峰“下流”,做了落井下石的事。

于是,刘峰被调离文工团,到了野战部队。很快,中越自卫反击战打响了,本不该上战场的刘峰,上了战场……在严歌苓的小说《你触碰了我》里,是没有一个字的战争场面的描写(据说,在冯小刚的电影《芳华》里,却有着6分钟的残酷的、血肉横飞的战争场面);甚至刘峰的右胳膊是怎么在战场上失去的,都没有写。在小说的一开头,就告诉了读者:刘峰因战争而少了右胳膊;刘峰的右胳膊,是劣质材料做的假肢。

如果刘峰不是因为战争而失去了右手,凭借他的手艺,复原回到老家的他,即使生活在农村,生活也会过得去的。回乡后的刘峰,娶了一名在长途汽车上售票的女子为妻,并育有一女。但是,因为他的残疾,最终还是跟妻子离婚了。无法在农村生存的刘峰,借着海南淘金热潮,来到了海口,靠开一台三轮车,做图书杂志生意谋生。可能是命运不济吧,刘峰虽然当上了老板,却始终没有把生意做大;生意做不大,仅仅能糊口,所以刘峰就被别人看不起,租住的房子也是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模糊地带,与妓女们做邻居。在海口,他甚至把一名妓女“改娼为良”,并因日久生情,跟那位妓女相依为命了一段时间。他的用于谋生的三轮车,也经常被城管没收,然后刘峰就要反复拿钱去赎回他的三轮车……

后来,刘峰又成为了北漂,来到北京。由于残疾,他找不到工作。还好他的侄子在北京开了家公司,侄子收留了他,让他看门,每月可以挣到500块钱的工资,勉强可以吃饱饭。

后来,刘峰患了直肠癌,经常要化疗;每次化疗之后的一周,都生不如死。生命的最后,是由他当年的战友、上海女人何小曼照顾的;在刘峰快身无分文的时候,是当年的战友郝淑雯支助了他3万块钱,方度过难关。

刘峰死后的追悼会,只有他的女儿和几位战友参加,而追悼会只开了5分钟。原因是,要赶来参加追悼会的侄子,因为北京堵车,迟迟让追悼会开不成;而刘峰追悼会的会场,只有1小时的时间,他的追悼会结束之后,马上还有另外一场追悼会即将举行,得给别人腾出空间。所以,在刘峰的侄子迟迟未能赶到前的5分钟,在后一家即将举办追悼会的人家的驱赶下,几位战友和他的女儿匆匆忙忙地围绕着他的遗体绕了一圈,连他女儿的悼词都来不及念,刘峰的遗体就被推进了焚烧炉……

刘峰就这么草草地、在贫病交加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芳华讲的是什么?二

林丁丁,也就是严歌苓小说《你触摸了我》主角刘峰深爱的那个成都女孩、当年的军区文工团舞蹈演员,其命运也是多舛的。四川女孩大多是漂亮的,林丁丁也不例外,不然她也不会让刘峰如此痴迷,并因她而丧失了一条胳膊。林丁丁在部队文工团做舞蹈演员时,表面天真浪漫,但是,她因为有个在北京部队总部的姨妈,所以心高气傲,一心想嫁入豪门。她之所以以如此夸张的行动来拒绝刘峰,除了“她们”把刘峰都“神话”了之外,其中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大概也是因为她从根子里就看不起来自山东农村的刘峰。

在她姨妈的苦心经营下,林丁丁终于嫁给了北京一位副司令的儿子、一位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但是,漂亮当不得饭吃,况且漂亮也不是永恒的。嫁入豪门之后,除了跳舞、而且只是跳集体舞的林丁丁,很快就不遭婆家所有人的待见,包括自己的丈夫。所以,林丁丁很快就被抛弃了。她不但被婆家和丈夫抛弃,也被她赖以生存的部队抛弃。前夫出国深造后,她又嫁给了一名潮州商人,并跟着他去了澳洲。可惜的是,潮州商人并不爱她,而是把她当成了他开的饭馆的一名打工者。林丁丁每天都要为后来的丈夫的餐馆清洗鸡翅膀,把手都洗烂了,而她吃的,都是鸡翅的翅尖,也就是上不了饭馆餐桌的食材的边角废料。忍受不了如此待遇,她又离婚了,回到北京为堂哥照料瘫痪的父亲,每月因此可以得到1000美元的酬劳,生活过得无比的艰辛。

在一次在京战友的聚会中,刘峰和林丁丁都被邀请了。林丁丁去了,刘峰没去。因为,刘峰想把林丁丁定格在她最美丽的岁月,不想看到已经被命运折磨成为了残花败柳的当下的林丁丁……

如果林丁丁接受了刘峰的爱,嫁给了刘峰,他们的生活将很可能是另外一个光景。至少,他们可以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幸福的生活;至少,刘峰不会因参战而丢失一根胳膊。

严歌苓的小说《你触摸了我》除了刘峰、林丁丁等之外,还塑造了多个人物,而其中最值得一说的是以战友身份陪伴刘峰走完了其人生最后一程旅途的何小曼。如果说这篇小说真正描写过战争的话,就是在何小曼身上体现的。

先讲讲何小曼的结局吧。她后来从文工团被借调到某陆军医院做了护士。在做护士期间,她照顾过一位生病住院的排长。从小缺少爱的何小曼,因为排长的追求,很快就与排长接了婚。但是,新婚之后不久,排长就上了前线,并牺牲了。可排长牺牲的消息传到何小曼耳朵的时候,她已经疯了,正住在精神科医院里接受治疗。所以,对于陌生丈夫的牺牲,何小曼并没有受到任何刺激,因为当时的她已经疯了。

何小曼之所以疯了,是因为她上了战场,而且还成为了战斗英雄。她之所以成为英雄,是因为她作为卫生员,从前线把一位负了重伤的战士,用她柔弱的身体背到了后方医院。

那座医院设在一所中学里。后来,何小曼就是在那所中学的操场上,亲眼看着刘峰他们的部队一共2000多人开拔前线。但是,一天之后,何小曼在同一个操场上,迎接的却是近2000具用白色棉布包裹着的、排列整齐的遗体。医院的领导要何小曼到躺满了遗体的操场上逐一排查是否有活着的人。她小心地逐一查看,尤其注意是否有刘峰的遗体。好在,她没发现。就是因为那次排查,刺激了何小曼,让她精神崩溃了,并以英雄的身份,住进了精神病院……

何小曼是上海人。她之所以疯了(后来治愈了),可能是受到了战争的刺激,更可能是因为她有着一个备受伤害的童年和少年。在她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她的父亲被打成了右派。父亲因此在外面不受人待见,更令她父亲难以忍受的是,他回家后还不受自己妻子的待见,妻子对他极为强势。长期经受了折磨的何小曼的父亲,唯一的出路只有死。父亲决定吃安眠药死的那天上午,送何小曼去上幼儿园。路上,何小曼说,想吃根油条。她父亲答应了,可口袋里所有的钱都被她母亲收光了,父亲只好向卖油条的街坊赊了一根油条给她吃。作为一个大男人,连买根油条的钱都没有(买油条的钱后来由她母亲还了),更坚定了她父亲赴死的决心。所以,当何小曼那天放学回家后,看到的是父亲的尸体……

何小曼28岁的母亲改嫁给了一位从四野退到上海任某局局长的高干,那位高干成为了何小曼的继父。在这个新家里,何小曼成为了不受继父待见的“拖油瓶”,甚至何小曼的母亲也不受其新丈夫的待见。在新家里,何小曼的母亲由以前那个家的强势者,彻底地变成了弱势者,甚至不得不处处对自己的新丈夫低三下四,也甚至不敢表达一名母亲对于女儿何小曼的母爱。等到何小曼的异父同母的弟妹出生和慢慢长大后,何小曼彻底丧失了在这个家庭生活下去的勇气。

小说《你触碰了我》描写了何小曼做为“拖油瓶”的悲惨生活:母亲为了让何小曼偶尔吃块肉,得悄悄的把肉埋在何小曼的饭里,以防被何小曼的继父发现;何小曼的母亲有一件红色的毛衣,何小曼很想得到这件毛衣,但她的继父坚决不肯,而要把毛衣让给何小曼的妹妹。何小曼为了得到那件毛衣,只好私下里偷偷地把毛衣拆了,并把毛线染成了黑色,自己用换了颜色的毛线织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才得以穿在自己身上。

何小曼是学校的文艺骨干,这个特长使得她有了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参加了成都军区的文工团,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战士。但是,何小曼后来的命运其实并不比她童年和少年强:正如上文所言,丈夫战死沙场;自己因为战争的刺激,精神出了问题,疯了。疯了的英雄何小曼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不是英雄,我不是英雄……”

何小曼后来曾经与刘峰一起,回到云南边境的烈士林园,祭奠他们已经死去的战友。刘峰一直想找到自己从河北带来的、以15岁的年龄冒充18岁入伍,后来牺牲了小战士。可惜,他们怎么也找不到那位小战士的墓碑。
……

严歌苓的小说《你触碰了我》塑造的当然不仅仅是上述三名人生悲凉的人物。当然,冯导的电影是否按原著表面了上述人物的凄惨生活,就不得而知了,但基调我相信是差不多的。

芳华讲的是什么?三

作为云南人,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算是那场战争的亲历者。在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班里转来了两位距离前线更近的同学;而战争几乎持续了我的小学和整个中学时代。在我上初中的时候,班里和其他班上有十数位部队军官的儿女,他们的父亲大多都上了战场。

那场战争,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些断断续续的片段:

我还在上小学时,我表姐一位同学带着她的男朋友,一位从战场中归来的军人。那天晚上,那位军人跟我挤在一个床上睡。他总是带着一副墨镜,因为他的左眼被弹片刺中而永远失明了。那天晚上,我请他给我讲讲他的经历,没想到,他一开口,就失声痛哭起来。他告诉我,他是一名汽车兵,而他的任务是从前线把阵亡的战友的遗体拉回后方:“我的卡车厢里,每次都装满了摞成一整车的尸体。我一辈子都没看到过那么多的死人啊……”他痛哭着告诉我:“我从前线归来以后,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满脑地都是那些为国捐躯的战友们的影子!”后来,我再也没在见过那位曾经与我同床过的战士了,不和他后来是否能安稳地睡觉了?

我们还到距离学校不远的陆军58医院(后来这家医院撤销了)去慰问过伤员。那不是和平时期普通的医院,住院的全是受了重伤的军人:有两条腿都被炸断了的、有两只眼睛都被炮弹炸瞎了的、有腹部严重受伤了的……有不少重伤员虽然已经被运回了后方的医院,但还是有的没有被抢救过来而成为了烈士,他们就被埋葬在了医院后面的山里。有一年回老家过春节,我还特定去看了看,那些烈士的坟冢早已经被浓密的野草严严实实的盖住了,几乎看不到一座坟墓。还有的坟墓,被当地的老百姓挖平了,种上了庄稼。

高中时,我来到了昆明。在昆明,我们曾经去昆明干休所慰问一位当时很有名的将军、原蒙自军分区的刘斌司令员。他的壮举在于,在那场战争中,他的第一个儿子战死了,他又把自己的第二个儿子送上了前线,又战死了。当他准备将自己的女婿也送上战场时,组织上阻止了他。真是满门忠烈啊!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帮他打扫卫生、整理花园……他则默默地坐在沙发上,慈祥地看着我们。

2014年,老家的一位朋友请我接待一个来深参加慈善募捐展览的小团队,带队的居然是原蒙自军分区的政委、刘斌司令员的老搭档。我们又重温了刘斌司令员当年的爱国壮举。在酒宴上,我们相谈甚欢。他们说,此行的目的是想为云南的部分自卫反击战烈属募捐。席间,他们谈到云南屏边县一位烈士的老母亲,80岁了,还要干活养活烈士痴呆的哥哥和侄子,而且他们还住在山上破旧的茅草房里。他们说,想为屏边县那家烈属募捐,盖一所房子。我说我愿意捐一些钱,并很快兑现了。1年后,他们发来了新盖的、漂亮的房子的照片,照片上有那位烈士80岁老母满意的笑容……几年过去了,不知那位老母亲是否还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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