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书

标题: 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权 价格5年涨10倍 [打印本页]

作者: 好书推荐    时间: 2014-10-15 13:29
标题: 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权 价格5年涨10倍
《鬼吹灯》

《甄嬛传》    从二三十万元到两三百万元,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权涨了10倍,只用了短短五年。首届影视数字内容文化投资与版权交易会日前在浙江绍兴举行,盛大文学与国内6家影视及演艺机构签订作品改编授权协议,6部原创网络小说被儒意欣欣、希世纪影视、乐视网等购得,总价近1000万元,单本价格突破100万元,其中《史上第一混乱》、《鬼吹灯》单价更高达200万元。
    “过去,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权价格一般在20万—30万元以内,而知名编剧一集酬劳就达到二三十万元,差距非常大。”盛大文学副总裁汪海英表示,“如今,我们的作品能破百万甚至冲到二三百万元,得益于这些年网络文学为影视圈输入的优质版权‘反哺’了自身影响力,得益于网络作家知名度和社会地位迅速提高。”
    网络创作打的是速度战,干的是体力活,吃的是青春饭。2002年,千字40元的价码足以让任何一个网络写手奉上出版权和改编权;到2008年,以起点中文网为首的一批文学网站成立专门部门,每两个月向各大影视制作机构寄送约15个有改编潜力的网络小说。推介标准由网站点击数据、专业编剧阅读推荐、网友投票推荐三大部分组成,保证人气度和可行度。
    随着《步步惊心》、《甄嬛传》热播,网络小说头插草标的历史一去不复返。汪海英说,“连我们的官方微博也天天收到制作公司的私信。”2010年至今,仅由盛大文学售出的影视剧版权就超过130部,“电视剧市场快被网络小说承包了。”除了即将播出的《花千骨》、《华胥引》、《风中奇缘》、《云中歌》等受欢迎的历史、奇幻题材电视剧,《杉杉来了》、《搜索》、《我是特种兵》、《致青春》等聚焦现实的作品也脱颖而出。
    汪海英认为:“影视剧作为最需要赢得大众的商品,自然要表现最受大众喜闻乐见的故事。当阅读体验由纸书到电脑再到手机,它的‘粘性’变得越来越强,衍生的更多娱乐应用也会带动庞大的受众群。”
    今年,China Joy举办国内首个网络文学作品游戏版权拍卖会,6部网络小说拍得2800万元,均价逼近500万元。虽然改编权的价格不能与财大气粗的游戏公司媲美,但比过去慷慨得多的影视制作人对网络文学的认同度显然在提高,“优秀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权能够实现单价破百万,在于它完整覆盖内容、社区、流量、用户属性和用户行为等全方位的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应用在版权衍生产品的生产上,不仅大大降低了制作拍摄的风险,带来大量的基础受众,还创造出更多商机。”汪海英说。





欢迎光临 推荐书 (https://www.2haoshu.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