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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读书笔记范文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著作,它是以一个小孩的日记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爱",一个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字眼.人们追求爱,也希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要完全的拥有它,就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世间最美好的爱.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这一点.
在这本书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还有《义快的行为》这两节,第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琵斯的爱,诺琵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琵斯的父亲知道后,非要诺琵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琵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琵斯道歉,从这里可以知道,诺琵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第二节写的是一个墨盒砸到老师的事件,原因是克洛西被人凌辱,最后忍受不了了,就拿起墨盒向那些人扔去,没想到扔到了刚从门外进来的老师,最后卡隆要帮他顶罪,但老师知道不是他,让肇事者站起来,并没给他处罚,听他讲完事实后把那些人抓了起来,但卡隆跟老师说了些话,老师就不处罚他们了.这里就表现了卡隆他关心他人的一种高尚的精神,并且得饶人过且饶人,这是难得的一种为人处事.
读到这里,我想在这个以经济利益为主的社会上,使同学之间自私自利,以我为主,嫉妒打击,怕得罪人,恶意竞争等不良作风日益生成,那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已经渐渐淡漠,在社会加强精神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学校家庭上学习这关爱他人,让自己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爱心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
读书笔记:《做最好的自己》
今年的“读书实践成才”活动,管理局领导欣然为我们推荐了三本好书,
读书笔记范文
。我是一个书虫,不愿意让任何好书与自己擦肩而过,加之开复先生在我心目中一贯的良师形象,使得《做最好的自己》成了我当然之选。在我看来,一本好书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阅读过程的片刻愉悦,更是为人打开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在这一点上,《做最好的自己》没有辜负我的厚望。
书中,开复先生提出了“成功同心圆”,即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核心,辅以积极、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六种重要的人生态度作为同心圆的第二层,再以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六种行为方式构成同心圆的最外一环。
这本书大多的观点在开复老师先前的文章中已有阐述,对于拜读过那些文章的我来说,这本书并没有太多全新的观点。但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将所有散落于各处的观点系统化,汇集成册,让人一次领略,就如同转瞬之间遍览名山大川一般,痛快!
在阅读过程中,我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对我而言,这是一次很好的自省,让我对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有了一个相对清醒的认识,也让我得以重视自己曾经忽略的一些东西。课前的预习可以让人更好的理解老师所讲的内容,反之,仅仅被动接受一本书带给你的内容并不意味可以深刻的理解。一本好书,不同的人品味,感受差之甚远。工作的几年,我学会了思考,而这本书上的内容恰好是我近一年多时间里思考的问题,许多道理都是付出相当的代价才得以悟出,无意间的预习让我从阅读中得到了更多的震动。虽然感叹开复先生没有早点完成此书,但转念,即便那时我读到此书,没有一些刻骨铭心的东西,对于开复先生的箴言,我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体会。
读过这本书后,我对成功有了新的认识,成功就是不断的超越自己,让自己的人生快乐、充实、有意义。事业进步是成功,给家人快乐是成功,广交朋友是成功,帮助他人也是成功。成功不遥远,不虚度此生就是成功。成功就是做好每件事,快乐每一天。
详细说来,感悟有三点:
感悟其一:成功的标准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竭尽全力扮好自己的角色,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不管是令人瞩目的,还是普通平凡的,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梅的凌寒,兰的幽香,竹的坚贞,菊的淡泊,他们都在自己的天地中展示他们独有的风韵;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虎啸深山,驼走大漠,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域中尽显独特的魅力。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或许我们的理想和现实存在差距,但是,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茫然,改变自己的心态,改变自己的情绪,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追求做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二:人所处的位置是不相同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生活环境,只要正确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去做,不盲目的比较,不管是出类拔萃,还是默默无闻,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拿自己的优点与别人的缺点比,可能会比出上进心,也可能是比出沾沾自喜;拿自己的缺点与别人优点比,可能比出自卑,也可能比出努力奋斗。其实,成功有大小之异,无轻重之别,何必在意是否超越了别人,要在乎的是超越自己。因为,这个社会需要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也需要李素丽、徐虎,只要敢于和不断超越自己,就有资格,也有可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三:选择成功的道路是多样的,成功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途径,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利弊,选择一条最理想、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不管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中庸就是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审慎而冷静地选择最好的解决方案;中庸就是要在诸多对立统一的因素中,敏锐而智慧地寻找最佳的均衡状态。其实,无论抉择正确与否,无论结果如何,已经做出的决定就无法收回了,只有坦然接受。因为,现实社会上不是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只要达到择前“重重”思考、择后“轻轻”放下,那就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如此,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一个能够从思考中认识自我、从学习中寻求真理、从独立中体验自主,从计划中把握时间、从表达中锻炼口才、从交友中品味成熟,从实践中赢得价值、从兴趣中攫取快乐,从追求中获得力量的人;一个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的人。
结合当下的工作,首先,摆正工作心态,这是成功的基础。在平时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该把心态回归到零,始终抱着学习的态度,将每次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历程。在刚工作的时候,我热情满怀,踌躇满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当初的热情减少了很多,而且有时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这样的心态首先让我失去了对工作的积极性,显得很消极,没有正确的心态,连成功的基础也没有,如何到达成功?所以,只要我争取摆正心态,积极面对一切,每天都有进步,每天都做得更好,一定会有所收获。
其次,在生活、工作中要诚信待人,努力做到言行如一、言出必行。尤其在对待老同志方面,老同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作为一名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人员,要用真心换真心,只有充分理解老同志的心情和要求,得到他们的尊重和支持,才能体验到其中无穷的快乐。
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今天工作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对待老同志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书中说:“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便会不断地向最好的自己的境界靠拢。”
我想这也许不算最成功,但已经做到了最好的自己。
良师益友对一个人的成长大有助益,但良师益友却可遇不可求,良师尤为如此。可称之为良师的人,大多是在某一领域经验丰富且善于思考者,如此才能高屋建瓴为人指出明路。虽然不遇良师并不妨碍继续前行,但良师的催化作用,可以让人少走许多弯路,加速成长。开复先生便是一位良师,《做最好的自己》算得上这位良师悉心打造的一本好教材,通过它,虽不曾与开复先生谋面,却不妨碍与先生神交,听着先生将一些道理娓娓道来,辅以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乐在其中。
尽信书不如无书,简单的照搬书中建议恐怕也不是开复先生希望看到的,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彩。再好的一本书也不会让人读罢便脱胎换骨,成就一番大事业,它给人带来更多的是一些可以指导我们未来学习工作生活的原则,和一些对待问题的思考方法。
作为一名读者,我感谢开复先生带来了《做最好的自己》。
读书笔记:《高老头》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代表作品,论文把它比作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全景画,形象的展示了作家的文学艺术才能,从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剖析了作品的成就,并为之感慨.
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堕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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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己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他的两个女儿从未爱过他。老头忏悔了,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
欧也纳·德·拉斯蒂涅克在小说中占据了一个特殊位置,他不仅是书中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一个观察者和见证人。可以说,他是作者本人的影子。先从家庭背景来看。巴尔扎克也有两个妹妹,萝尔和阿加特;如同拉斯蒂涅克,巴尔扎克也少年贫穷,是全家的希望所在。他自幼就心怀大志,初到巴黎也是学法律的。他也生性敏感、善良,最后完成了巴黎的启蒙教育,踏上了征服巴黎的征途。
小说本身就是拉斯蒂涅克认识社会及处世决窍和准则的过程。他初到巴黎是一个单纯善良的青年,但不久便发现,在“巴黎文明的战场上”,他需要更有力的武器。投降与反抗经过多次较量之后,他终于选择了一条在他看来是最有把握的道路:高攀一位贵妇。后来,高老头入土完成了他的人格,人间的自私、无情和虚伪使他淌干了最后一滴眼泪,从此,任何力量也阻止不了他向上爬了。总的说,拉斯蒂涅克是用行动往上爬的人,而高老头则是在忍受中解体的人。
伏脱冷亦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与拉斯蒂涅克不同,在小说开始之际已经定型,只是随着情节展开进一步暴露罢了。他与拉斯蒂涅克的谈话成了我们认识这个神秘人物的钥匙。他认为世界是丑陋的,社会是腐朽的,人间是可憎的,因而,反叛是合情合理的。他本人的欲望就是找到一个弟子,造就他,让他向社会开战。“啊!”他对欧也纳说道,“倘若您愿意做我的学生,我将使您得到一切。”伏脱冷超越一切社会准则,置“善”“恶”于不顾,他是罪恶精灵,魔鬼天使。说到底,伏脱冷多少也有点儿巴尔扎克本人的影子,如伏脱冷野心勃勃,蔑视法律和庸人;对年轻人善于说教,对女人总爱另眼相看。特别是,他有坚强的意志,幻想得到权力,既爱享乐又要当强者,这些不都有点像作者本人么。
上述三人物成了全书的主线。最初出场的是高老头,但他的悲剧需要一个见证人,即拉斯蒂涅克。读者是通过拉的眼睛了解全部故事的。高老头后来欣然把女儿苔尔费纳送给拉做情妇,开始在精神上把年轻人看成是自己的儿子,称他为“我的孩子”,拉则称高为“我的高里奥爸爸”。但应该说,真正对拉完成理性化教育的则是伏脱冷。作者也是借助伏脱冷之口,说出了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许多充满哲理的见解。他爱拉,处处保护他,称他为“我的孩子”、“我的宝贝”,但同时教唆他干坏事,甚至教他用*方法,让维克多莉娜取得遗产,然后再娶她为妻。有趣的是,拉斯蒂涅克高出其师一筹,他不像伏脱冷从“外部强攻”,而是更狡猾更精细,他渗透进上流社会,从内部进攻,从而征服它。
读书笔记:《国王的演讲》
《国王的演讲》读书笔记,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励志故事,当然,这么认为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一个患有语言障碍的王室公爵在皇室、国家的紧迫情势之下,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积极去改变,最终逃出了缺陷的阴影,而终于让那些质疑、担忧、讥讽等等的公众舆论烟消云散,最终也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读书笔记:《欧也妮·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小说最大的成就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
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以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为核心贯穿始终,老葛朗台无疑是其中性格最鲜明的人物。贪婪和吝啬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欧也妮--欧也妮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整部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所遭遇的人生苦难越多,周围其他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
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无私的爱换回的却是无情的背弃。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夏尔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遭受巨大打击的欧也妮独自承受痛苦,而且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夏尔,并拿出巨款替夏尔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
当周围的人都陷没在金钱的魔沼中,并甘心被其吞噬整个生命时,欧也妮对待金钱的态度也是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的。尽管她所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但金钱对她来说既不是一种权力,也不是一种安慰。"她根本不把黄金放在心上,只在向往天国,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只有一些圣洁的思想,不断地暗中援助受难的人。"对宗教的虔敬之情使她超越了个人的创痛,以慈悲之心善待世人。她用金钱去兴办慈善事业,而自己过着节俭、朴素的生活。
巴尔扎克满怀同情与赞美之情塑造了欧也妮,使人们在这个为金钱遮蔽的黑暗世界里看到了一抹光亮,与此同时,又不禁为她作为无辜牺牲者的命运感到同情。
夏尔--夏尔的人物性格是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从巴黎的一个花花公子逐渐变为一个无恶不作的冒险家和野心家。
当夏尔在小说中一登场时,他还是一个只有21岁的年轻人,因为从小家境优裕和父母宠爱,使他养成了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性格,但此时的他并不坏。他在听说父亲去世的消息后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是真实的。堂姐欧也妮对他的关心、照料和爱护,更是使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神圣和纯洁。可以说,如果他一直与欧也妮在一起的话,是不会堕落的。
夏尔去海外经商,是他人生的转折点。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夏尔原有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逐渐发迹从小埋下的自私自利的种子开始萌芽,使他逐渐成为一个毫无廉耻心的掠夺者和高利贷者,一心只想发财,为此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夏尔的这种堕落发展到极至就是背信弃义,抛弃和欧也妮的感情而去追求一个贵族的女儿,以实现自己追逐名利和往上爬的野心。
夏尔的堕落是整个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表明金钱已渗透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人际关系和情感领域。
葛朗台太太--这是一位值得同情的人物。葛朗台太太心地善良、性格懦弱,生活十分俭朴。作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对自己的丈夫可以说是百依百顺,从不反抗。这种逆来顺受的态度事实上不仅助长了葛朗台的专制和吝啬,也给自己和女儿欧也妮带来了苦难。在现实世界中忍辱负重的葛朗台太太把人武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天国之上。
德·蓬风庭长--欧也妮的追求者,相貌丑陋,却自以为是。苦苦追求欧也妮,目的是获取她的百万家产。性情狡诈、吝啬,送给欧也妮的礼物望远是一束鲜花。虽然实现了娶欧也妮为妻的目的,但最后还是早早地去世,未能占有她的财产,落得个可笑又可悲的下场。
拿侬--葛朗台家的女佣人,勤劳肯干,对主人忠心耿耿,心地善良、纯朴,富有同情心,但是头脑简单无知。
克罗旭神甫--德·蓬风的叔叔,克罗旭党的领导人物,老奸巨滑,工于心计,贪图金钱,为人处事常常违背了一个神职人员的应尽职责。
公证人克罗旭--克罗旭神甫的兄弟,在德·蓬风追求欧也妮的过程中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他是葛朗台放高利贷的帮凶,与其兄弟一样老谋深算。
德·格拉桑先生--索漠城的银行家,为葛朗台所利用,替他管理公债等金融业务。此人头脑简单,爱慕虚荣,贪图享乐。
同时葛朗台有着守财奴的宗教信仰。在巴尔扎克笔下守财奴葛朗台在弥留之际,给女儿欧也妮留下一句遗言:“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葛朗台所说的“那边”,无疑是指宗教世界--天国了。又是“天国”又是“交帐”,是虔诚的基督徒,还是爱财的守财奴?
大凡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为了“万能”的上帝和超出凡尘的“天堂”,可以禁锢人间七情六欲,甚至不惜以身殉教。但在葛朗台的身上,却丝毫找不到一点宗教徒笃信教义的影子,倒是能瞥见对金子贪婪的欲望燃遍周身的表现,在葛朗台准备撬侄子查理托欧也妮保管的贵重梳妆匣上的金板时,往日一向温顺恬静的女儿急得跪下向他乞求说:“看在圣母面上,看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面上,看在所有的圣灵面上,看在你灵魂得救面上,你不要动它!……”欧也妮幻想以宗教的教义来打动父亲,让父亲看在圣母面上,能体谅一下女儿对信物的感情。但葛朗台对女儿的哀求无动于衷,金子的诱惑,使他情不自禁地对妻女露出绝无情义的丑态。葛朗台是一个宗教徒,但宗教的教义究竟对他有什么约束力呢?从这里,不是可以窥见端倪了吗?
所以说,葛朗台在濒临死神拥抱之际,“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给他亲吻基督像,他却做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十字架抓在手里”。这个在旁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举动,而出自葛朗台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对于宗教的教义没半点兴趣,即使在弥留之际,葛朗台对黄金的痰盂与执着也丝毫没有减弱,所以当神甫一出示“镀金的十字架”时,这位“似乎已经死去几小时的眼睛立刻变活了”,接下来就想攫取到手,--离开金子,他是死不瞑目呀!金子就是他最现实的上帝,是他全部信仰的寄托所在。
葛朗台诚然不是虔诚地信奉宗教,但由于对金钱的贪欲,使他很自然地希望死后还能有一个超尘脱世的世界会收纳他。在那里,他可以继续占有黄灿灿的叫人“眼花缭乱”的金子,甚至能继续不择手段地去强取巧夺。只要我们认识了葛朗台守财奴的本性,就不会为他对宗教亵渎的举动与“临终遗言”着两者间的矛盾而迷惑不解了。这时,基督教所宣扬的“天国”,恰恰符合葛朗台的心意,因此,尽管他不愿意为教义做出牺牲、有所忏悔,但又希望宗教的"天国"是的确有的。换句话说,在葛朗台看来,宗教的存在,是由于他的需要。
说道底,这个贪婪成癖的守财奴心目中,宗教是无足轻重、徒有虚名的;金子倒是举足轻重、至观重要的。葛朗台对宗教的不屑一顾,而对于宗教所宣扬的"天国"倒确信其有。这看似矛盾、实则统一的变态心理,使我们即看到了葛朗台至死不悟的守财奴灵魂,又看到了葛朗台虚伪--宗教的存在,只是为了他的存在。
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随文赠言:【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间白白地浪费掉。邓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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