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迈克尔·布莱克(Michael Blake),德克萨斯州人,后定居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今仍在从事写作一职。 《与狼共舞》的主人公是侥幸从战场上存活下来的邓巴中尉。他厌恶了现有的生活,便到边疆去,到没有文明世界涉足的地方去,为了寻求和感受生命呼吸的意味。在无人驻守的边塞,一份从未经历过的自由从心底升起:这里没有工作,也没有娱乐,所有的事都无所谓轻重缓急,不管是从河里汲水、还是烧一顿丰盛的晚餐,一切都没有区别,邓巴觉得自己有如河水深处的一股潜流,正在溪流中自由地流淌,心灵变得无拘无束。一直陪伴他的是一匹叫做西斯科的马和一只被称作“两只袜子”的狼,他们一直相处的非常和谐。但是有一天,当他终于得到印第安土著的认可、得到一个怪异的名字“与狼共舞”时,他不知道,一场酸醋的命运、一个令人如鲠在喉的故事却正在他脚下打开…… 《与狼共舞》通过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带出了三个矛盾:邓巴与科曼奇人的矛盾,科曼奇人与波尼人的矛盾,以及印第安人与白人的矛盾。 但这绝不仅仅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更多的是两种文明的矛盾。 有读者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人性的美好与动物的灵性和草原的美丽都会带给人心灵涤荡。而其中最为惨烈的就是猎杀野牛场面,这也是科曼奇人的生活,毕竟他们靠猎杀养活自己,想到与狼共舞吃生的牛肝时,本来会觉得惨不忍怒或痛苦到恶心,可是作者笔下却给出了另一种感受。这部小说故事性很强,镜头感十足。读完脑海里总会出现两只短袜与中尉有距离的对视、握拳而立祭奠丧夫的歌唱,猎杀野牛的悲壮和与狼共舞与握拳而立牵手在科曼奇部落等美好片段……这就是一部为电影而写的小说。 《与狼共舞》,这部获得7项奥斯卡大奖的佳作,的确值得我们好好品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