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新馆是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文化惠民工程之一。2004年立项,2006年奠基,2012年12月28日起试开放,2013年6月23日起全面开放。坐落于广州市的新城市中心、有“城市客厅”美誉的花城广场,位于城市新中轴线和古老珠江交汇处,面向当今中国第一高塔——广州塔,与周边的广东省博物馆、广州大剧院、广州市第二少年宫形成文化共同体,成为广州的文化窗口。广州图书馆基本信息:广州图书馆官网地址:http://www.gzlib.gov.cn/广州图书馆地址:广州市珠江东路4号 广州图书馆开放时间: 逢周三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9:00——16:00 逢周三提供闭馆还书服务,时间:10:00——16:00 (查看详细开放时间请看下文广州图书馆开放时间) 广州图书馆概况广州图书馆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北楼十层,南楼八层,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市图书馆之一;总投资13.14亿元。以“美丽书籍”为设计理念,依托城市新中轴线景观,采取东西走向、南北塔楼、独特的“之”字优雅体造型,突出层叠的建筑肌理,寓意书籍的重叠和历史文化的沉积,同时融入骑楼等文化元素,体现了岭南建筑艺术特色,2011年入选“新广州好”百景。以“连接世界智慧,丰富阅读生活”为愿景,“建设以人为中心、一流的国际大都市图书馆”为总目标,定位为区域内的体系建设推手、城市文化地标、终身学习中心、泛在知识门户、公共交流平台、多元文化窗口等六大功能,秉持“理性、开放、平等、包容”的理念,致力成为促进阅读、交流与分享,激发理性、灵感与想象力,倡导社会和谐包容的公众共享空间。现馆藏文献790万册(件),阅览座位4000个,公用计算机702台,有线网络节点4000个,无线网络全覆盖。2016年日均接待公众访问2.4万人次、注册读者1070人次、外借文献2.5万册次、举办活动4.8场次。实现藏、借、阅、咨一体化;全面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文献自动分拣系统、自助服务设备,实现高效精确的典藏管理与便捷服务;设置综合服务区、大众服务区、对象服务区、主题服务区、交流服务区、藏书区等功能区域。 广州图书馆历史沿革1927年,广州市长林云陔为纪念孙中山,促进文化事业,提议举办市立中山图书馆。经市行政会议决定规划筹办。同年,派出募捐专员赴美国、古巴、加拿大、墨西哥,得华侨踊跃捐赠。1928年,成立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筹建委员会,林云陔、杜定友等十六人为委员。 1929年,市立中山图书馆在文德路原广府学宫破土动工。 1933年10月15日,市立中山图书馆落成开幕,伍智梅任首任馆长。 1934年,省图书馆被撤销,其藏书33500册由市馆接收。 1938年,广州沦陷,市立中山图书馆停办。 1945年,抗战胜利,杜定友兼任市立中山图书馆复办筹备处主任。 1949年,改称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广州解放后,称为广州中山图书馆。 1955年,省、市两馆合并为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原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馆址改为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北馆,称孙中山文献馆。 1980年12月,广州市委办公会议决定筹建广州图书馆。 1981年1月,广州市文化局宣布广州图书馆筹备小组成立和将“星火燎原馆”改为广州图书馆馆址的决定。 1982年1月2日广州图书馆举行开馆典礼。 2004年10月,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广州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立项。 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广州图书馆新馆国际邀请建筑设计竞赛面向全球征集最佳设计方案。 2006年2月20日,广州图书馆新馆正式奠基。 2012年12月28日,广州图书馆新馆正式部分开放。 2013年6月23日,广州图书馆新馆全面开放。 广州图书馆机构设置 广州图书馆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设中层机构9个:办公室、文献流通部、信息咨询部、儿童与青少年阅读部、社会活动推广部(同时挂网络服务部牌)、研究协作部(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州市支中心办公室和广州市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牌)、采编中心、数字资源与技术保障部、物业管理与安全保卫部。办公室:履行全馆业务统筹协调职责。负责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报告、请示等文稿撰写、审核,公文流转,馆长工作会议、馆务会议等会议组织;配合馆部完成政府临时性重大工作项目;负责会议议定事项、公文安排事项和馆部交办其他事项的督办;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编发统计周报;负责组织制订、审核、完善全馆规章制度;负责本馆内部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建设,统筹内部信息与公共区域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向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编撰月度工作简报、大事记、年度报告、综合宣传册与读者服务指引;统筹、组织全馆导向标识与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制作工作;安排来访接待;处理读者投诉,统筹全馆读者投诉处理工作;配合馆部开展全馆性业务的统筹组织和新服务政策的调研、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发展规划的制订、年度修订与组织实施;负责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图书馆理事会日常工作。履行全馆组织和人事管理职责,承担党委办公室职责。负责党委会各项决策的落实、协调与检查;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及统战工作;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人才引进、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妇女、计划生育、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履行全馆财务管理职责。负责预决算管理;负责工资等发放、税费与非税收入缴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账目管理;按时核对账目;编制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票据、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的年审等管理工作。 文献流通部:履行普通文献资源(少儿、专题资源除外)服务与管理职责。负责书刊音像资料借阅的规划与组织工作,负责文献流通服务,开展书刊推介、咨询导读和读者培训服务,开展视障读者服务及主题交流活动;负责文献典藏、排架管理工作;负责总服务台、电话咨询中心、图书区、报刊音像区、休闲生活馆、视障人士服务区、自助服务区、24小时智能图书馆、通借通还区等区域服务;负责预约取书、停车场还书等服务。 信息咨询部:履行专题文献服务与管理、专题信息开发与参考服务职责。负责广州地方文献、广州名人专藏、家谱、华人华侨、古籍等特藏文献的征集、开发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多元文化馆藏,提供多元文化服务,开展多元文化交流;负责创意设计等相关主题的文献、信息服务,开展交流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各层面的信息咨询与参考服务,统筹全馆信息咨询服务;负责馆际互借服务;负责广州人文馆、多元文化馆、创意设计馆、“广州之窗”城市形象推广厅等主题区建设、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南楼七、八层研究与交流区服务与管理工作。 儿童与青少年阅读部:履行儿童与青少年读者服务职责。负责少儿借阅服务工作的规划与组织、少儿文献资源管理等工作;开展书刊推介、咨询导读和读者培训服务;开展阅读推广活动;负责亲子绘本阅读馆、玩具馆等特色主题馆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科普基地与未成年人素质教育基地活动。 社会活动推广部(同时挂网络服务部牌):履行组织大型阅读推广活动,开展宣传推广、统筹公众交流,为图书馆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职责。负责全馆大型社会文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馆阅读推广活动;负责开展公益性讲座、展览服务;负责全馆公共区域读者活动、宣传推广信息发布与相应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本馆官方微博等平台信息发布与读者交互,负责媒体交流,推进图书馆合作伙伴关系和各类读者组织建设,统筹全馆相关工作;编撰图书馆通讯,推进利益相关者了解、参与图书馆服务;负责阅读体验区服务与管理工作。履行网络与数字图书馆服务职责。负责图书馆网络平台建设、网络服务(含微信等)与推广、数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图书馆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负责电子阅览、读者信息素养教育与技能培训服务;负责语言学习馆、多媒体鉴赏区、国际纪录片节展示空间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研究协作部(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州市支中心办公室和广州市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牌):履行区域图书馆协作协调职责。负责推进区域内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共建共享项目的规划与协调实施;负责对基层图书馆提供业务指导与支持;负责社区分馆、流动图书馆、街区自助图书馆等馆外服务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开展送书上门服务。履行组织推进图书馆专业研究与交流职责。负责规划、管理全馆学术研究、科研课题、图书馆学文献出版工作;组织开展专业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区域内图书馆专业人员培训,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承担重点科研课题研究;负责市图书馆学会日常工作。 采编中心:履行全馆信息资源建设与保障,统筹文献资产管理,区域内图书馆信息资源采购与编目协调职责。负责全馆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纸质信息资源(含地方文献、古籍等特藏)、音像资料、数字信息资源等采访、分编加工、破损修复工作;统筹、组织文献剔除工作的开展;负责全馆书目数据库和采编业务数据库的规范化管理与维护工作。 数字资源与技术保障部:履行图书馆信息技术支撑与保障职责。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规划、建设、管理与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各类信息化终端设备的采购、分配与维护。 中心图书馆办公室:履行中心馆工作、延伸服务管理等职责。负责全市公共图书馆业务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召开馆长联席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市公共图书馆业务统计数据并编印年度业务统计报告;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统筹全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建设、协调全市公共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图书馆建设;负责组织市、区、镇、街道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化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支持区域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直属综合和专业性分馆、流动图书馆、自助图书馆等延伸服务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承担市、区之间通借通还服务网络图书物流;开展送书上门服务。 物业管理与安全保卫部:履行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维稳综治职责。负责楼宇智能化、公共区域场地管理、物管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全馆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开展综治维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馆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负责自动分拣系统运行管理;负责书刊排架、餐厅、停车场、自学室、负一层公共交流区开发利用等配套服务。 广州图书馆机统计数字广州图书馆2016年业务发展统计表广州图书馆开放时间逢周三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9:00——16:00 逢周三提供闭馆还书服务,时间:10:00——16:00 广州图书馆服务指南◆主题服务★多元文化服务 多元文化馆 服务内容:收集相关国家、民族约十种语言的各类文献,以文献服务为基础,开展展览、讲座、沙龙、论坛等文化交流活动。实施“友好图书馆”项目,与国际友好城市图书馆、外国驻穗机构等合作开展交流活动。 服务地点:北楼八层 家谱查询中心 服务内容:与世界上最大的家谱收藏机构——FAMILYSEARCH国际(美国犹他家谱学会)合作,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家谱查询服务。 服务地点:北楼九层 语言学习馆 服务内容:提供国内各地方言、世界主要语言学习资源借阅和语言培训服务。开展常用外语培训,针对新居民开展粤语培训。 服务地点:南楼六层 ★本土文化服务 广州人文馆 服务内容:强化地方文献建设,同时重点拓展地方名人专藏。收集名人、著名家族的著述、相关文献和藏书,保存和展示本土文化精华。 服务地点:北楼九层 广州大典研究中心 服务内容:《广州大典》是一部大型地方文献丛书,旨在系统搜集整理和抢救保护广州文献典籍、传播广州历史文化。广州大典研究中心承担广州文献的收集、整理、编纂、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同时挂《广州大典》编辑部、广州古籍研究保护中心牌子。 服务地点:南楼八层 “广州之窗”城市形象推广厅 服务内容:2014年与广州市外宣办新闻中心合作设立。通过文献与工艺品展示、主题展览、讲座沙龙、公众互动等形式,构筑本土文化与多元文化包容互鉴的基础平台。 服务地点:首层东大堂 广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 服务内容:与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文仕文化博物档案馆合作,经常举办广绣等展览以及非遗保护宣传咨询活动。 服务地点:负一层展览厅 ★都市文化服务 休闲生活馆 服务内容:集中“食在广州”、旅游等主题资源,倡导现代都市休闲文化。 服务地点:北楼一层 ★其他主题服务 创意设计馆 服务内容:提供创意设计文献借阅、作品展览、信息交流、设计实践等一站式服务。 服务地点:北楼八层 ◆对象服务 ★亲子绘本阅读馆 服务内容:为零岁至小学三年级的儿童提供绘本阅读服务,开展亲子阅读活动,实施趣味阅读项目。 服务地点:南楼二层 ★(分级阅读)悦读馆 服务内容:与南方分级阅读研究中心合作共建项目,为中小学生提供集图书、电脑、平板电脑、触摸屏为一体的阅读空间。 服务地点:南楼四层 ★阅读体验区 服务内容:展示阅读方式与文献形态演变,感受新媒体、新阅读方式,提供互动式、场景式的阅读体验及交流空间。 服务地点:南楼一层 ★信息技能学习区 服务内容:针对特殊群体提供信息技能培训服务,提高其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和图书馆数字资源的能力。 服务地点:南楼五层 ★多媒体鉴赏区 服务内容:配备听音室、录音室、多功能播映室等设备设施,提供高品质影音鉴赏服务。 服务地点:南楼六层 ◆基本服务 ★普通视听资料区 服务内容:提供丰富的视听资料外借服务。 服务地点:北楼二层 ★考试专题图书区 服务内容:提供职业资格、入职、自学、在职学习、留学等各类考试资料和相关信息服务。 服务地点:北楼二层 ★闭馆日还书 服务内容:逢周三闭馆日及节假日闭馆期间,提供自助还书服务。 ◆社区阅览服务 ★文献提供 服务内容:图书、报刊等文献资料借阅。 钟落潭镇分馆:白云区钟落潭镇文化大楼(510545) 天河车陂广氮分馆:天河区车陂广氮新村文化活动中心二楼(510550) 天河石牌分馆:天河区石牌东路127号(510630) 金花街分馆:荔湾区金花直街95号(510170) 沙湾分馆:番禺区沙湾镇大港涌路沙湾文化中心(511483) 猎德分馆:广州市天河区平月路南国一街11号2楼(南国花园交通银行楼上)(510627) 洛浦街分馆:广州市番禺区新浦南路海龙湾会所一楼(511431) 光大花园分馆:海珠区工业大道122号康榕北三街10号(510250) 芳村花园借阅处:芳村花园中环街23号3楼(510375) ◆信息咨询服务 ★询问服务 服务内容:接待读者咨询、解答读者疑难、指导读者阅读。 ★馆长咨询日 服务内容:每月1日馆长在询问处接待读者咨询。 ★信息咨询 服务内容:文献信息代查、代检学术论文、跟踪研究课题、提供网站建设素材信息等,主要以课题委托方式进行。 服务地点:信息咨询中心 ★《领导决策参考》 服务内容:广州图书馆与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合编,为广州市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服务地点:信息咨询中心 ◆网站服务 网站内容:数字图书馆动态、读者指南、馆藏查询、预约续借、活动报名、专题资源、数字资源使用、电子图书在线借阅、参考咨询等。 ★网上预约、续借 服务形式:登录本馆网站,提供网上自助服务。 步骤: 登录本馆网站首页,点击左上角的“登录”,输入读者证号、密码,依步骤指示完成自助续借、预约图书。 ★电子图书在线借阅 服务形式:登录本馆网站,网上自助外借、阅览。 步骤: 下载并安装ApabiReader浏览器 登录系统:有密码用户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内部网读者可以匿名登录。 资源检索:若显示资源可借,即可下载阅读;若显示资源已借完,可填写email预约,待资源可借后发email通知。 还书或续借:在ApabiReader图书上点击右键,选择“还书”或“续借”。 ★网上参考咨询 服务形式:登录本馆网站,提供网上自助服务。 ◆广州数字文化网 网站内容:广州地区的文化法规、市场、旅游、科技、史料,图书、音乐、美术、文物、戏剧、戏曲、影视作品、艺术教育、国家及省级知名艺术家简介、对外文化交流等。 ◆会展服务 ★羊城学堂 服务内容:定位于市民讲座,内容强调知识性、信息性、思想性、文化性,贴近百姓生活。 ★雅村文化空间 服务内容:“雅村文化”以高雅艺术系列公益讲座为切入点,旨在向社会大众普及高雅文化艺术,打造广东精神新地标。 ★专题展览 服务内容:举办各种类型的展览,推进对不同文化的认识、理解和交流。 广州图书馆办证须知广州图书馆读者证分个人读者证、家庭读者证,读者只能选择其一办理。身份证或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可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注册读者可将读者证号转换成二维码,凭二维码读者证办理相关业务。一、个人读者证注册与办理 1.持本人本地身份证、社保卡到馆注册。 2.本地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持本人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3.持外地身份证的读者: (1)居住本地:持本人身份证、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到馆注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上述材料陪同到馆办理。 (2)非居住本地: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到馆办理临时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到馆办理(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临时读者证有效期60天。 4.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青少年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读者证。 5.远程注册:本地居民可在广州图书馆网站自助注册或办理读者证,开通文献借阅功能。 6.邮寄注册:本地居民将填好的广州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广州图书馆总服务台(珠江东路4号,邮编510623),申请开通文献借阅功能。(申请表下载) 二、个人读者证服务功能 基本(成人)借阅功能、青少年读者证、未成年人读者证均免押金开通。 1.基本(成人)借阅功能:读者注册即开通此功能。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15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3册、外文期刊不超过3册。 2.参考借阅功能:读者交纳押金300元开通此功能。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开通此功能,可免交押金。 (1)可使用基本(成人)借阅功能。 (2)可外借创意设计馆图书3册、期刊3册。 3.电子阅读器借阅功能:读者交纳押金600元开通此功能。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开通此功能,交纳押金200元。 (1)可使用参考借阅功能。 (2)可外借电子阅读器1台。 4.平板电脑借阅功能:已开通基本(成人)借阅功能(不含临时读者证)的读者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复印件、读者证到总服务台,交纳1000元押金(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开通此功能,交纳押金800元),签署《广州图书馆平板电脑借阅承诺书》,即可开通平板电脑借阅功能。可外借平板电脑1台。 5.青少年读者证: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 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共15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3册、外文期刊不超过3册。 6.未成年人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可外借少儿图书、少儿音像资料共15册/件。 7.二维码读者证:读者可通过“我的图书馆”或本馆微信获取个人证号的二维码图片(图片经过加密,自行生成无效),并将其保存在手机中,借书时只需扫描手机中的图片即可,无须出示证件。 8.温馨提示: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电子阅读器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创意设计馆书刊借期15天。可续借1次。 三、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3人以上(含3人)家庭可申请办理家庭读者证。 1.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广州的外地身份证居民需提供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含本人及其他2个以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其他证明家庭关系的证件(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家庭成员身份证到馆办理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2.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 3.家庭(成员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少儿图书、音像资料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少儿图书和少儿音像资料不超过15册/件。 4.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借期15天。可续借1次。 四、读者证管理 1.退证。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退证手续。 2.挂失。遗失读者证的,需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一个星期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3.补证。持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4.激活。临时读者证过期后,读者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办理激活手续。 5.请爱护所借文献和设备。造成文献、设备遗失和损毁的,按《广州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资料赔偿办法》处理。逾期归还按标准交纳逾期费,文献每册每天0.1元,电子阅读器每台每天0.5元,平板电脑每台每天10元。 6.读者申请办理读者证,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规则。本规则如有改动,将不另行通知,请读者自行关注并遵守相关条款。 广州图书馆结束规则借阅证件: 第二代身份证、广州市社保卡、广州图书馆读者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或办证证件号码后6位),广州市各区馆读者证。 使用方式: 一、市民凭二代身份证或广州市居民社会保障卡即可在自助图书馆上开通借还图书功能,开通后,凭二代身份证或广州市居民社会保障卡到自助图书馆上借还图书。 借阅数量: 广州图书馆成人基本借阅证/临时成人借阅证每证可借阅15册,其中可借阅少儿图书10册,广州图书馆少儿基本借阅证/临时少儿借阅证可借阅图书10本 。 借阅期限: 借期为1个月。在借阅期内可在自助图书馆或者广州图书馆主页登录“我的图书馆”办理续借一个月。如逾期未归还图书,逾期按一册一天0.1元缴纳逾期金,上限10元每册。 损遗问题: 读者须爱护书刊,损毁或遗失的,按广州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资料赔偿办法》处理。 广州图书馆入馆须知 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馆内严禁吸烟,维护馆内卫生 爱护书刊设施 , 保持整洁完好 注意仪表着装 ,共建优美环境 自觉接受管理 ,保持良好秩序 广州图书馆交通指南 公交:乘坐886、886A、293路公交车在冼村路南站下;或乘坐407路公交车在广州大剧院西门站下。地铁:乘坐3号、5号线地铁,在珠江新城站下车,从B1出口出,沿华夏路前行370米,转华就路走约500米;或乘坐5号线地铁,在猎德站下,从D出口出,向前行至冼村路,再向左沿冼村路南方向行约200米;或乘坐APM线,在大剧院站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