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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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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6-7 21:1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无人生还读后感1

  在推理小说的世界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是我们所不应忽略的作品。这本书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广大读者,都公认是作者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就小说本身而言,其中首创的封闭山庄童谣杀人的杀人模式,以及《无人生还》问世后,后世的许许多多的作家写的向《无人生还》的致敬或挑战之作,又或是戏谑之作,都无不从某种角度上证明了《无人生还》一作在推理文学史上所占有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地位。笔者有幸得空连原作在内,阅读了这一系列的6部作品,又早闻由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写的同名剧本《无人生还》即将首次在沪上演,现在记下读书心得,算是在公演前对作品进行一番温习,也算是向诸位推荐一下这个作品吧。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犯罪小说作家,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是统辖他们的女王”

  ——贵州版《无人生还》封底语

  《无人生还》讲述的是一件离奇的案件:十个身份不同的人,因为收到署名信件而一起来到了黑人岛上的别墅。在封闭的小岛上,谋杀伴随着流传于黑人岛上的童谣发生了。十个人陆续按照童谣中所描写的那样,以不同的方式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没有外人,一切都合乎逻辑,那么真凶究竟是谁?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平心而论,这的确是一部伟大的推理杰作。第一次读这样类型的作品,带给你的是震撼和不可思议。诞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这部作品,一方面保持了阿婆所特有的女性细腻的笔法,另一方面,不得不让人惊叹她卓越的构思布局能力。阅读这样的小说,面对这样的杀人动机,我们能体会到阿婆所认同价值观,但更重要的是享受其中本格推理所带来的妙味。

  一口气通读完这个作品,我心中惟有赞叹不绝,如果说要我其中挑出稍许不满的地方的话,我想如果阿婆的另一个作品——《帷幕》能和《无人生还》结合的话,让波洛成为黑人岛的主人,主宰这整个杀人事件,或许更佳。因为,我想不出,一个以塑造大侦探波洛而闻名于世,有着世界侦探小说女王之称的作家,却以这样的一部没有侦探出现的作品,成为其一生的最高杰作,这是一种荣幸,又或是其他呢。但是,时至今日,我们无法否认的是,《无人生还》已经超过了其本身的文字所能代表的意义,成为了阿加莎-克里斯蒂,乃至推理小说的代名词。

  无人生还读后感2

  这本书号称是阿加莎老奶奶最经典的推理小说之一,豆瓣上更打出了9.1的高分。啃了一周才把娱乐至死和No logo 看完,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

  这篇小说很短,半天不到就看完了,虽然有点猪八戒吃人参果的感觉,还是想谈几点:

  1、该书不能算是推理小说,如果不看结尾那封信,读者无法根据文中的情节推断出凶手是谁。说是惊悚类更合适些,杀人的过程很玄乎,导致看到太投入,被门铃吓了一跳。

  2、边看边感觉岛上的十个人在玩真人版杀人游戏。眼睛一睁,一闭,一天过去了,一个倒霉蛋也over了。杀手在他们中间,但是不知道是谁…… 难道阿加莎是杀人游戏的创始人? 而且里面还有一个变相跳警的情节~

  3、前面死的3个人如果还有意外的成分,从第四个开始大家都意识到有凶手在他们中间,为什么还不集体行动,同吃同睡呢? 老外应该没那么笨吧~

  4、最搞笑的地方,桌子上面的小瓷人每次都会少一个,当时心想要是我就把那些小人都扔海里,或者用502沾到桌子上,让你装神弄鬼的,哈哈~

  总之还是值得一看,借用以前同事的名言:降低期望值,提高满意度

  无人生还读后感3

  阿加莎克里斯蒂,在世界范围内基本上可以公认为仅次于柯南道尔的推理作家。她的最杰出的作品我认为有三部:《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惨案》以及《无人生还》,前两部作品我都看过电影了,今天拜读了《无人生还》这部作品,如果不分年代就进行比较的话,《无人生还》这部作品会落后于很多日本推理作品,但这部1939年出版的作品确实有划时代的意义,它给后人留下了两种非常流行的推理小说必备模式 :暴风雪山庄以及童谣谋杀。日本推理漫画《金田一》基本上每个长篇都是这个模式。

  说回《无人生还》,剧情很简单,就是十个职业不同,但都犯过无需被法律制裁的人被某个别有用心的家伙聚集到了一个孤岛上,紧接着在一张唱片宣告各人的罪行之后,杀戮开始了,富二代被毒死,女厨服用过量安眠药也死了,老军官被人从后突袭而死,男管家被斧头袭击致死,老女人被注射药物致死,法官被爆头,医生溺死,警察被砸死,冒险者被女教师开枪打死,女教师自缢。在终篇,作者给出了解答。

  在看过无数篇推理小说的我面前,这本小说诡计很普通,但给后人留下的模式却是宝贵的,也正是如此,推理小说也走入一个瓶颈,模式很难再被开发。很多推理作家走起了社会流,我并不希望看到这一点。

  无人生还读后感4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欲望,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血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死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死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杀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

  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死去,而每死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杀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死了的人,最终上吊自杀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

  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杀——多么简单的谋杀。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死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血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欲望,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唯一的劝告是,不要在停电的冬夜里阅读本书,你会感到周围的空气越来越湿冷凝滞。

  无人生还读后感5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 ——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

  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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