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伯吉斯《发条橙》简介_发条橙读后感 《发条橙》作者是(英) 安东尼·伯吉斯所著的一部幻想小说。对青春迷失的写照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发条橙》是一部反英雄式的成长小说。一个生活在英国未来社会的问题少年,由于青春期躁动走上犯罪道路,后受到社会制裁,被剥夺自由意志。经过思考与改造,他重新融入社会,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上帝手中的一只发条橙。 《发条橙》推荐理由 《发条橙》是一部经典幻想小说。一个生活在英国未来社会的问题少年,由于青春期躁动走上犯罪道路,后受到社会制裁,被剥夺自由意志。经过思考与改造,他重新融入社会,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上帝手中的一只发条橙……本书对青春迷失的写照,对自由意志的反思,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导演库布里克改编的同名电影虽遭禁数十年,却早已在世界各地被奉为经典。 亚历克斯是个无恶不作的街头少年。由于一桩人命案,他被逮捕,当局在他身上试验一种特殊手段,将他“改造”成一个一有暴力念头就会无比痛苦的人。只能行善,无力作恶,他丧失了选择善恶的能力,丧失了自由意志。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上了发条的鲜橙……《发条橙》以天才的想象力书写自由与强权的碰撞,一出版便震惊了世界,震惊了远在美国的库布里克,由此催生了他最著名的电影《发条橙》。 《发条橙》内容简介 青春必将逝去,没错。它不过是动物习性的演绎而已。不,与其说是动物习性,不如说是街头地摊售卖的小玩具,是铁皮制的洋娃娃,里面是发条,外边有旋钮,吱吱吱拧紧,洋娃娃就走起来了。《发条橙》是一部幻想小说。一个生活在英国未来社会的问题少年,由于青春期躁动走上犯罪道路,后受到社会制裁,被剥夺自由意志。经过思考与改造,他重新融入社会,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上帝手中的一只发条橙…… 《发条橙》对青春迷失的写照在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导演库布里克改编的同名电影虽遭禁数十年,却早已在世界各地被奉为青春影片的经典。 《发条橙》作者简介 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7—1993),英国当代文学家、作曲家和评论家。早年在大学攻读文学,做过钢琴师,进过情报部门。20世纪60年代被诊断患脑瘤,从此隐居,专事文学创作。后得知脑瘤纯属误诊,但写作却一发不可收拾。一生发表作品几十部,以《发条橙》最为著名。另著有《尘世种子》、《尘世权利》等。他一直希望被看作会写小说的音乐家,而非会作曲的小说家。 安东尼·伯吉斯自幼丧母。他出身天主教世家,父母都从事音乐舞蹈,但他却心安理得地背叛了在英国不算主导宗教的天主教。为此,他在小说中频频展现“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观点之间的对立;除了《发条橙》,还有《缺少的种子八一九六二年》和《尘世权力》(一九八零年),都表明他的信仰游动于残存的贝拉基主义(五世纪在英国本上出现的基督教异端,认为人类性本善,享有自由意志。到了近代,它演化为人道主义宗教)和奥古斯丁教义(六世纪自罗马帝国传来的基督教正宗,有原罪之说教)之间。本书的主题颇有哲理意味,原因即在于此。 《发条橙》成就与影响 《发条橙》:欧美畅销50载,再版逾30次。文学巨匠安东尼·伯吉斯影响最深远的作品。导演库布里克名作《发条橙》原著小说,当代世界的梦魇式预言,划时代书写迷失的青春,特别收录:作者亲述《发条橙》小说及电影背后的故事。 《发条橙》媒体评论 《发条橙》本质上是一部黑色喜剧。在面对邪恶时,喜剧不需要去惩罚或者纠正。它用笑声去腐蚀邪恶。——马丁·艾米斯 我一口气读了三遍,然后回电话给库布里克说:“这书太绝了。”他说:“很高兴,英雄所见略同!”——马尔科姆 发条橙,貌似有着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却只是机械玩具,被神秘之手悄悄拧紧了发条……——安东尼·伯吉斯 它的一切都让我激动不已,情节、思想、人物,当然还有那语言……——斯坦利·库布里克 在现代小说史上,《发条橙》令人联想到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和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在阴郁的论调中充满青春肉感的色泽和汁液,俚语的活力和狂躁的动感。——朱 朱 迄今为止,只有三部作品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一部是《发条橙》,另外两部分别是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阿乙 《时代》周刊说:“本书也许看似一本淫秽惊悚的小书,但伯吉斯用英语写了一部珍品——一部哲理小说。这一点也许会被忽视,因为小说主人公说的都是纳查奇语,以便给予他应有的特殊身份——半人半非人。这个‘垮掉的一代’的斯塔夫罗金的朝圣之路是一篇严肃而成功的道德随笔。伯吉斯直截了当地认为作为恶人的亚历克斯比作为一个善良的僵尸的亚历克斯更像是一个人。机械社会的发条决不能冒充道德选择的有机生命。如果恶不能被接受为一种可能性,那么善就是无意义的。” 《发条橙》读后感 “发条橙”啥意思?听起来既有格调又有想象空间,为了证明我也是有格调的人,必须得看看这本小说。看完之后,其实这个发条橙也并不复杂,就是上了发条的橙子!隐喻而已,但是这一句简单的总结,必须在读完之后,才有权利讲出来。 故事的推进很紧凑,读起来不疲惫,写作方式很个性,语言有独特之处。主人公亚历克斯,是个英国的青少年小流氓,只有十五岁,但劣迹一大堆:打老头、抢钱、又打老头、打群架、打瞎别人的眼睛、抢车、私闯民宅、强奸、嗑药、睡未成年少女,最后一不小心,入室抢劫并打死了一个老太太!这回事儿大了!被拘了,判了十四年!该!在监狱里也没闲着,打死了一个狱友!按说直接枪毙就得了呗,但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是拯救他,并带有幻想元素的拯救方式,亚历克斯被绑起来,天天看电影,是各种暴力电影,一直看到吐,就这么看了半个月,就痊愈了!?然后就给放出来了!放出来以后改好了,因为一旦有暴力元素出现在意识里,他就脑袋疼,想吐,所以根本无法施展自己的恶习。但是亚历克斯觉得这么活着太无聊了,就跳楼了,没摔死,昏迷了一周,醒来之后,这次是彻底的变成了一个正常人,两种极端的行为都不复存在了,从此亚历克斯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这是一部关于英国青少年保护题材的小说,不久之前,遇到了一个从英国读研回来的学生,据他描述,英国的青少年确实受到了法律的严重保护,原因是为了维护英国人口的数量,所以他们的青少年犯罪,是被纵容的。在英国,如果你在大街上,遇到了英国的青少年,尽量绕着走,因为他们打人不犯法。 有了这个缘由,那么理解这个故事,就很容易了,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生存环境而已。这要是在中国,早就枪毙好几回了。 《发条橙》读后感:关于电影版和小说版 看完伯吉斯《发条橙》小说再去看库布里克同名电影的没有不被电影震撼的。相比于小说纯靠故事情节推动剧情而言,拍摄于1971年的电影呈现了一种诡异的未来主义风格,阴冷的色调搭配大红大绿,大胆而狂野的性与暴力场面结合贝多芬的古典音乐,导演对节奏张弛有度的把控。这些都让电影成为影史的经典,其影响力远超小说本身,连作者伯吉斯也自嘲似的承认这本书“拒绝被遗忘,主要归功于斯坦利·库布里克的同名电影。” 小说的主题在前言中作者已经表述的很明白了。书中,牧师在恶棍男主角亚历克斯(Alex)接受治疗时有过这样的发问:选择恶与被迫选择善,哪个才是上帝的本意?对于这一问题,《时代》周刊的评论非常到位: 本书也许看似一本淫秽惊悚的小书,但伯吉斯用英语写了一部珍品—一部哲理小说。这一点也许会被忽视,因为小说主人公说的都是纳查奇语,以便给予他应有的特殊身份—半人半非人。这个‘垮掉的一代’的斯塔夫罗金的朝圣之路是一篇严肃而成功的道德随笔。伯吉斯直截了当地认为作为恶人的亚历克斯比作为一个善良的僵尸的亚历克斯更像是一个人。机械社会的发条决不能冒充道德选择的有机生命。如果恶不能被接受为一种可能性,那么善就是无意义的。 电影版的结尾处,亚历克斯原本经过治疗后被调节得厌恶暴力的条件反射失效,重新做回恶棍,在一群穿着赛马服、小心翼翼地鼓掌的人的围观下跟一个赤身女子在雪中扭斗。最后,电影在画外音"I'm cured, all right"(“我真的痊愈了”)传来时戛然而止。这个结尾便成了小说与电影间的龃龉所在,也是伯吉斯“非常乐意与它断绝关系”的理由之一。因为伯吉斯原书里给亚历克斯安排了一个圆满的结局,也就是书中第二十一章的内容: 简单说,我的恶棍小主人公长大了,遂厌倦了暴力,承认人的能量用于创造胜过用于破坏。无谓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权,因为青少年能量充沛,却没有从事建设性活动的才能。其精力必须通过砸电话亭、撬火车铁轨、偷窃并破坏汽车来发泄,当然,摧毁人命是更令人满意的活动啦。然而,总有一天,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气盛的产物,令人生厌,是愚昧无知者的急智。小说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人生应该有所为—结婚生子、使世界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转动,甚至有所建树—比如说作曲。毕竟,莫扎特和门德尔松在十几岁的纳查奇,即青少年时代就创作了不朽的乐曲,而我的所有人物却在冲杀和抽送中取乐。这位长大的青年颇为羞愧地回顾着自己肆意破坏的过去,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来。 当然,库布里克的电影里之所以没有最后一章内容,不一定是因为有心这么做,而是因为他参考的美国版《发条橙》就只有二十章——1962年《发条橙》在美国出版时,出版商坚持要删掉书中最后一章,作者伯吉斯由于需要这笔预付金,不情愿的答应了这一要求。 于是便有了全世界的影迷和书迷关于要不要最后一章的持久的讨论。 在我看来,电影与书各自的长度刚好完美。电影以亚历克斯邪魅的回归结束,让电影本身的反乌托邦意味更强烈;小说以亚历克斯长大、抛弃暴力、攒钱结婚生子结尾,表现了人性的变迁,也表明了每个人,就算他曾经是十恶不赦的流氓,也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长的可能性。 《发条橙》经典台词 1.人来到世上不只是为了接触上帝的。那种事情会把人的元气、人的潜能统统抽干的。 2. 当丁姆对著醉鬼的脏嘴打了几拳之後,他不唱了,大喊︰“接著打,干掉我,你这杂种窝囊废,反正我不想活了,这样的臭世界没意思。”我让丁姆停一下,因为听听这种老朽物谈人生,谈世界,会吊起我的兴趣。我说︰“哦,臭在哪里呀?” 他嚷道︰“臭就臭在世界上允许以小整老,就像你们这样,没大没小,无法无天。”他大声疾呼,挥舞手臂,遣词造句十分了得;只是肚子里冒出来 咯 咯的怪声,就像里面有什麼东西在旋转,或者像某个鲁莽的家伙发出声音想要打断他,所以这老头不断用拳头加以威胁,喝道︰“如今不是老人的世界啦,也就意味著我一点也不害怕你了。老兄,因为我己醉得你打我都不觉得疼,你杀我都乐于死。”我们大笑,狞笑而不说话。他就说︰“如今究竟是什麼样的世界呢?人类登月,人绕著地球转,就像飞蛾绕著灯火打转,再也不去关心地球上的法律秩序。恶事干脆做绝吧,你们这些肮脏窝囊的流氓。” 3.诗人的上唇像类人猿,耷拉的老嘴里含著烟斗。 4.我看了看顶上的一页,上面有书名《发条橙》,然後说︰“这书名颇为傻冒。谁听说过上了发条的甜橙?”接著我以牧师布道式高亢的嗓音朗读了片断︰“——硬是强迫生机勃勃、善于分泌甜味的人类,挤出最後一轮的橙汁,供给留著胡子的上帝嘴唇,哎哟,生搬硬套只适于机械装置的定律和条件,对此我要口诛笔伐——” 5.他摇动著,皱著眉瞥我一眼,仿佛用尽了世界上的全部时间。 6.像没有淤泥的湖一样干净,先生,”我说,“像夏日的晴天一样透明。” 7.如果人们善良,那是因为喜欢这样,我是绝不去干涉他们享受快乐的,而其对立面也该享受同等待遇才是,我是在光顾这个对立面。而且,不良行为是关乎自我的,涉及单独的一个,你或我,而那自我是上帝所创造的,是上帝的大骄傲、大快乐。“非自我”是不能容忍不良行为的,也就是政府、法官、学校的人们不能允许不良行为,因为他们不能允许自我。弟兄们哪,我们的现代史,难道不是一个勇敢的小自我奋战这些大机器的故事吗?对于这一点,我跟你们是认真的。而我的所作所为,是因为喜欢做才做的。 8.位学问渊博的作者说了一些老套套,他大谈所谓的“没爹娘教训”,社会上缺乏真正高明的教师,去狠揍那些无辜的傻瓜,把乞丐式劣根性逐出体外,使他们呜呜哭著求饶。这些傻乎乎的文字真令我喷饭,不过,能在报纸上追踪到自己在夜以继日地制造的新闻,味道真是不错嗳,弟兄们哪。每天都有关于“现代青年”的情况,但该报登过的最好内容是一位穿立式领衬衫的大伯写的,他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以上帝仆人的身份发言的︰“原来是魔鬼逃出了地狱”,它如雪貂一般钻进了年轻无辜的肌肤,成年人应该对此负责,因为他们的世界充满了战争、炸弹和胡话。那话说得对。他是半仙,明白事理。所以我们年轻无辜的孩子无可指责。对对对。 9.暴力滋生暴力。 10.良善是从内心散发出来,是自由选择,人若无法选择,就不是人了。 11.只有笨蛋才思考,聪明人用灵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