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那个叫拉登的人,你很难有机会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和西海固无比近似的地方,除了美国人的军靴和难民的蓬头垢面,它的一切印象符合一个地理系学生的学科经验,干旱、缺水、尘土飞扬以及自然而然的贫穷。之所以这样,一方面缘于一知半解,一方面缘于没有像《追风筝的人》那样的一本书。 所以,《追》对我而言,首先是一本教科书,它梳理的是关于阿富汗在苏联人进来之前和被赶出去之后的一些民生片段。70年代的阿富汗人已经习惯在周末去看足球赛了,并且有绿色的草坪,这绝对是真的。不仅如此,喀布尔的大街上还有翠绿的棕树,美观别致的二层别墅,春天全城的孩子都会举行风筝比赛,然后会从父亲那里获得一辆美国产的山地自行车。宁静的阿富汗在冬天的早晨碧空万里,炊烟会从喀布尔的街巷里袅袅升起,这一切和2001年9月11日之后我们在所有的电视节目上的看到的炮火纷飞和残垣断壁的阿富汗判若两地,战争改变了一切。 这是阿米尔少爷和小哈桑的童年背景,尽管他们一个住在别墅里,一个住在后院的的破帐篷里,但这并不妨碍阿米尔的父亲将哈桑的父亲称为40年的好兄弟,不妨碍小哈桑成为阿米尔少爷在少年时代最要好的同伴。。因为缺乏煽动和马克思主义,所以在一个院子里,穷富、身份和立场并不能让两个阶级轻易的对立并尖锐起来,如果能操作恰当,却反而能让仆人的忠诚更忠诚,让主子的理所当然更顺畅。穷人善良,是因为卑微,因为容易产生感激之情罢了。 可悲的是,人是有奴性的。哈桑甘愿为阿米尔付出一切,他远比高贵的少爷聪明、机智和勇敢,而高贵的少爷却懦弱自私。在第三方的挑衅面前,阿米尔只能手掌里握出了汗,或者躲在昏暗的角落里看着年少的哈桑被人猥亵,而默不做声。哈桑却能拿起弹弓反抗,为了阿米尔他什么都可以做,哪怕是被猥亵,也要保住少爷的风筝,那个关系到父爱的风筝。 可是两个孩子怎么会知道他们是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弟呢? 尽管从父亲那里得到了一辆自行车,但父爱的危机并没有消除。阿米尔知道他的父亲希望从他身上看到什么,而那些却恰恰无一例外的体现在了哈桑的身上。阿米尔少爷是矛盾的,因为父亲和哈桑他都不想失去。你很难说清楚他给哈桑帐篷里放东西是属于他想嫁接哈桑偷盗呢还是想偷偷的以少年的方式讨好哈桑,给其以安慰,但不管怎么样,他都是逼走了哈桑和40年如一日的阿里。他不会再听见父亲夸赞哈桑了,但同时,也不会再听见哈桑边熨衣服边含糊不清的唱调了。 父亲的生意伙伴拉辛罕从巴基斯坦把电话打到美国的时候,已经是20多年以后,阿米尔少爷已经成为一名出众的作家,苏联人已经被联军赶出阿富汗,而塔利班的统治才刚刚开始。那个平和的阿富汗已经不存在了,而那个少年时噩梦一般的痛楚却依然逗留在阿米尔的心中,阿米尔需要一个救赎的机会:于是拉辛罕告诉他,哈桑和阿米尔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在阿富汗有哈桑的儿子需要他救出来。 阿米尔去的时候,一个满目创痍的阿富汗,和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的一摸一样,而从路边窜出来的塔利班却不仅仅只是炸毁了巴米扬,这里的女人说话只需和苍蝇一样,在大点声就要别枪毙;那个足球场还在,还有足球比赛,但草没了,塔利班在球赛中场休息的时候在这里处决对他们不满的人。 一部小说在这个时候,对我来说已经结束了,因为其中的一个兄弟已经死亡,后面的结论的不外乎风筝的呼应罢了,但一个陌生的国家却在这一切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越来越清晰。 被阿米尔从阿富汗救出来的哈桑的儿子,他年幼的沉默让人窒息,他凸显的除了一个孤儿的无助之外,美好童年的突然变故其实就是一个国家苦难的折射,这些无力的人,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沉默,如果还有一些童年的美好可以回忆,便是给人了希望。 我们把美日韩看的太多,我们沉迷《越狱》般商业化潮流中不能自拔,并自以为可以靠无数恶搞来抚慰日渐荒芜的心灵,却忘记了一种很适合坐下来娓娓道来的情感,它不一定比好来屋来的更刺激,不一定比《夜宴》和《黄金奶》来的更华丽和奢侈,却比他们都更温情和更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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